·退休人员服刑期满后,养老金怎么办?还能领吗? 法律上规定退休人员出现下面情况的可以停发养老金: 1、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供本人居住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是因为这个情况被停发养老金的,只要后面及时补齐相关的材料文件之后还是可以接着领取养老金的。 按规定是,因为材料不齐原因导致被停发养老金的,离退休人...
·被派遣劳动者在跨地区派遣中如何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
·未到退休年龄去世,社保的钱可以继承或取出吗 社保,即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如若社保缴纳人突然去世,其社保个人账户的钱一般都可以取出。 一、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办理退休没提供相关的材料会怎么样?还能拿养老金吗? 1、需先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2、接着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接着带上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个人缴费情况。 4、到社保机构指定银行办理...
·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 企业年金方案是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合法程序制定的本单位企业年金实施计划和运行程序。企业年金方案的设计必须有支持企业年金制度运行的政策法规、监管机构、中介机构、投资市场、资金能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体系。设计企业年金方案,不仅要实...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存在的问题 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存在如下问题: 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不规范、不统一、缴费稽核偏重欠费收缴,轻视基数核定、非公企业参保滞后,部分企业游离在养老保险范畴之外。 参加养老保险是所有企业与劳动者应尽的义务,缴纳养老保险费是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的、必须履行的义务。法...
·职工变动工作时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变动工作时,养老保险如何转移,也是职工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广东省社会和劳动保障厅养老处的有关负责人解释了以下6种情况下养老保险的转移: 1、同一地区,不改变统筹范围:不需要办理转移,只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2、跨统筹地区:经过组织人事...
1、同一地区,不改变统筹范围:不需要办理转移,只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2、跨统筹地区:经过组织人事...
·失业保险金能否折抵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第4章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并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相当于其本人1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在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照1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李某在...
·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 (60)卫防钱字第207号 一、总 则 1.为了防止中暑、保障工人农民的身体健康、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
一、总 则
1.为了防止中暑、保障工人农民的身体健康、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
·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 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您都会关注的一个问题,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的制定是根据各省市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的统一规定进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的相关问题有所帮助。 一、天津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 养老保险单...
·征缴社会保险费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社会保险费征缴属于行政部门职责范围,不属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起诉要求补缴,法院不予审理。劳动者在工作满一年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予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应当予以赔偿。 《劳动法》第100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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