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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可以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吗

    无效合同可以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吗
      
      一、无效合同可以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吗?
      
      无效合同可以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对无效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无效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三、哪些合同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大多数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都可以有履行地的法院管辖,尽管无效合同可以不用履行,但双方对合同法律效力有争议的情况下,要通过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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