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律师
公证房产遗嘱给子女需要什么材料?

    公证房产遗嘱给子女需要什么材料?
      
      一、公证房产遗嘱给子女需要什么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本,无论到哪里办理什么事情,都是最基本的需要出具的资料,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已经出境的,还要提供护照、通行证的复印件来证明;
      
      2、遗嘱中需要继承的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遗嘱继承继承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需要证明该财产均是属于个人所有的,且无其他的产权纠纷。
      
      3、遗嘱书或者是遗嘱文件等,这是遗嘱公证最根本的,要保证遗嘱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公证处会对提供的遗嘱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进行公证。
      
      4、遗嘱公证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应当明确写明遗嘱人的各项信息,方便审查,包括了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等的身份信息。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对于自书遗嘱或者是代书遗嘱等遗嘱的,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该遗嘱的真实性。
      
      二、公证机构如何办理?
      
      中国公证机关办理下列公证行为:
      
      ①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等法律行为。
      
      ②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文书: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书均可公证证明,书面形式的法律行为也是法律文书。
      
      ③证明法律事实:凡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均可公证证明。法律事实分行为和事件两类: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公证证明法律事实主要是证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实的发生与人们意志无关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事件,如死亡。
      
      ④证明非争议性事实:某些事实并不一定发生法律后果,但为避免日后可能发生争议,亦得公证证明。如证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证明亲属关系。
      
      ⑤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⑥证据保全: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出现了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当事人为准备将来进行诉讼的需要,可以申请公证处采取措施,保全证据。
      
      ⑦保管遗嘱、保管文件。
      
      ⑧办理与公证行为有关的辅助性工作,代当事人起草申请公证的文书。
      
      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他公证行为。
      
      我们国家对于遗嘱进行公证,需要提交给公证机构一系列的材料,首先就是关于申请人的基本的信息,身份证件和户口本。其次就是涉及到不动产的一些产权的证明,也需要同时提交给公证机构。
      
      

www.mas64.com
Copyright ©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