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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写吗?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写吗?
      
      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否由自己填写
      
      1、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2、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填写,企业可以在工商部门的网站上下载申请书的格式版本,打印后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二、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包括的内容
      
      (一)变更公司名称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5、 同意名称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变更公司住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住所使用证明(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根据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
      
      (四)变更出资方式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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