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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起诉泄密成立条件是什么?

    公司起诉泄密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起诉泄密成立条件是什么?
      
      公司起诉泄密成立条件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二、商业秘密被泄露之后是否可以主张民事赔偿?
      
      被侵权人可以主张民事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十九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公司这一方面的管理是非常的严格的,如果说公司内部的商业秘密遭受到他人的侵犯,完全是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的,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方面的罪责,刑法中有侵犯商业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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