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江苏省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中,可以知道,江苏省关于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情节规定如下: 1、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
·刑事案件再审后还能抗诉吗 一、刑事案件再审后还能抗诉吗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
·偷税漏税数额达多少会构成犯罪? 偷税漏税数额达多少会构成犯罪? 一、偷税漏税数额达多少会构成犯罪? 偷税漏税数额达五万元以上就可能会构成犯罪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七条,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
·犯罪预备特征反义是什么 犯罪预备特征反义是什么 一、犯罪预备特征反义是什么? 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的目的; 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 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 《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
·抢夺未遂怎么判刑处罚? 抢夺未遂怎么判刑处罚根据被抢夺物品的价值决定,即使抢夺未遂,依然要追究法律责任。被抢夺的物品价值满足抢夺罪立案标准的,应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
·对犯罪中止要如何处理? 对犯罪中止要如何处理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其...
·轻度弱智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轻度弱智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要看这个人智障到了什么程度,是无行为能力还是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犯罪的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不包括民事责任。限制行为能力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要从轻减轻处罚。具体属于何种情况,必须依据鉴定意见确定,不是那个人随便说说就是的。 ...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一、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指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
·危险驾驶罪的缓刑辩护词的书写应注意哪些方面 一、危险驾驶罪的缓刑辩护词的书写应注意哪些方面 1、要看客观事实。 一般而言,行为人醉酒驾驶,其有无驾驶资格、酒精含量多少、行使路线长短、驾驶时间早晚、路上人车多少、有无造成损失(如发生交通事故)等客观情节都是量刑所要充分考虑的。律师应当逐一研究客观情节,为当事人取得从轻处理...
·非法集资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罪犯罪主体是什么?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二,非法集资犯罪的犯罪主体要求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成立的依据,是对犯罪主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我国现行《...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管辖单位是检察院吗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管辖单位是检察院吗?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因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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