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的通知苏高法(2013) 22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的通知苏高法(2013) 22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苏高法发[199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释[1998]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执行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苏高法发[1998]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释[1998]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不论是否达到目的,即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行为人只要在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就构成本罪。 处死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公通字[200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公通字[200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1部分,共2部分)(根据《人民法院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2009年6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对《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两个文件进行试点。) 第六十一条 【五年以下...
·江苏省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立案标准、判刑依据(南京)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基准刑确定】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足5000元的,量刑基准为罚金刑、管制刑;5000元的,量刑基准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8000元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非法持有毒品罪量刑标准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非法”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持有”是指占有、携有、藏有或者其他方式持有毒品的行为。 非法持有鸦片 二百克...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非法”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持有”是指占有、携有、藏有或者其他方式持有毒品的行为。 非法持有鸦片 二百克...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20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通知 法发〔2010〕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以下简称“量刑规范化改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通知 法发〔2010〕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以下简称“量刑规范化改革...
·如何界定“多次盗窃” 刑法修正案(八)在原有“盗窃数额较大”和“多次盗窃”两种盗窃类型的基础上,增设了三种新型的盗窃行为: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并且对犯罪数额和犯罪次数没有任何要求,从而使盗窃罪呈现出五种类型的局面。由于盗窃罪是常见罪、多发罪,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
·主动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犯罪分子自动投案之后,只有主动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才足以证明其悔罪服法,为司法机关追诉其所犯罪行提供客观根据,使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得以顺利进行。因此,主动如实地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成立的工基本条件。把握自首成立的这一条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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