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的同时能否使用违约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那么,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是否还需要继续支付违约金了呢? 首先,约定违约...
·小区物业未做好卫生能拒交物业费吗? 实践中,小区物业出现有以下情形的,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 1、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存在瑕疵; 2、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 3、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 4、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5、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了小区...
·有关《合同法》的溯及力的问题 《合同法》实施以后成立的合同民生的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适用《合同法》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
·逾期付款期间,物价上涨,可以要求买方按现价付款吗? 逾期付款期间,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物价上涨后的价格 根据法律规定,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因此,逾期付款期间,物价上涨的,可以要求买方...
·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 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丧失获得法院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不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即丧失获得仲裁委员会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 ...
·.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可否继续适用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2010》 第一章 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理念第一节 劳动争议案件概述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与特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和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因劳...
第一章 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理念第一节 劳动争议案件概述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与特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和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因劳...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指南2010 一、买卖合同的订立 (一)买卖合同订立中出现争议的主要类型与特点 当事人之间就买卖合同订立中出现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合同主体的争议。买卖行为是经济活动中最常见的一种,市场主体或因考虑交易的便捷、或因法律意识...
一、买卖合同的订立
(一)买卖合同订立中出现争议的主要类型与特点
当事人之间就买卖合同订立中出现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合同主体的争议。买卖行为是经济活动中最常见的一种,市场主体或因考虑交易的便捷、或因法律意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1995 一、 起诉与受理 1. 侵害人致人损害,触犯刑律的,应依法作为刑事案件受理。受害人在刑事一审判决前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审理。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受害人可以提起附...
·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的计算方式之二,约定法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不适当履行的法律定义 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有瑕疵或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其构成要件为: 1、须有履行行为; 2、须债务人的履行不当。履行不当是指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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