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29号 《江苏省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29号
《江苏省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工作中与同事发生冲突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员工受到暴力伤害是否因履行工作职责所致的问题,是否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关键,不在于职工所受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具体表现形式,而在于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的关联性是否足以达到认定工伤的程度。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争议时未能正确处理纠纷,甚至存在行为不当情形时...
·用人单位补贴劳动者外出旅游,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
·员工工伤认定时医疗费应当由谁交付? 员工工伤认定时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应该由用人单...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或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享有那些赔偿? 一、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的规定,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和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劳动者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
·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国务院令第75号 【章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 ...
【章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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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在食堂吃饭摔伤算不算工伤 江苏高院裁定 受伤发生在公司食堂的中午用餐休息时间,其并非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及因履行工作职责受伤,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以及该条第二项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1996年3月1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1996年10月1日施行)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指有关授权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于 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时通过医学...
(1996年3月1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1996年10月1日施行)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指有关授权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于
国家社会保险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时通过医学...
·什么是工伤复发?工伤复发能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有...
·上班工伤,把牙打掉了怎么算? 工作时被碰掉两颗牙算十级工伤,工伤鉴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社保机构进行支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是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在第三人侵权的事故中,停工留薪期工资与误工费是否双赔? 《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苏劳人仲委[2017]1号)第十四条问答中认为: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并构成工伤,侵权人已经赔偿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除工伤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医疗费用是指工伤职工因治疗工伤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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