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适用公平原则,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将“公平原则”作为裁判规则,否则就构成向一般条款逃逸,违背法律适用的基本规则。 连带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产生。由于连带责任对责任人苛以较为严格的共同责任,使得责任人处于较为不利地位,因此对连带责任的适用应当遵循严格的法定原则,...
·解除合同的同时能否使用违约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那么,在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是否还需要继续支付违约金了呢? 首先,约定违约...
·违约损失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违约损害赔偿金额具体包括实际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其中,实际利益损失比较直观,相对容易计算,具体把握以下三个要点: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
·合同违约赔偿损失原则 (1)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即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对方因其违约而引起的现实财产的减少,而是应赔偿对方因合同履行而得到的履行利益。这是对受害人利益实行全面的、充分的保护的有效措...
·约定违约金过高,但在当事人未到庭等缺席判决的情况下,法院应否主动调整? 守约方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约定违约金,违约方未出庭应诉缺席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兼顾合同自由与合同正义,根据能够查明的案件事实,经审查认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过高的,可以予以适当调整。 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即使人民法院就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作出...
·有关《合同法》的溯及力的问题 《合同法》实施以后成立的合同民生的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适用《合同法》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
·违约损害赔偿中可得利益的计算方式之二,约定法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明示先期违约的条件 构成明示先期违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合同必须有效成立。 2、明示违约方必须明确地、自愿地、肯定地、无条件地、确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在履行期到来后...
·定金的作用 根据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定金具有三个方面的作用。首先,定金是通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交付一定数量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履行合同与否与该金钱或其他替代物的得失挂钩,从而促成当事人信守诺言,认真履行合同,这就决定了定金具有担保的功能;其次,只要发生一方接受另一方定金的事实,就...
·给付迟延的法律定义 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其构成要件为: 1、必须有合法债务存在。 2、履行必须是可能。履行是否可能应以履行期限到...
·构成根本违约的类型 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致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是一般违约的构成要件,加上因违约行为导致的合同 目的不能实现,其法律效果是当一方根本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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