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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对于加班的劳动者是否可以用补休代替加班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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