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可以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吗 无效合同可以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吗 一、无效合同可以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吗? 无效合同可以由履行地法院管辖,对无效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
·缴纳外地社保可以转会吗 当然可以,到外地社保中心打印参保凭证,然后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申请异地转移。社保异地转移步骤如下: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社保卡(如果还没有,先补办),并确保有余额、离职证明,并确保公司已经把你的社保处于“停用”状态、个人身份证。第二步:到当前所买社保的区社保局的社保服务中心区办理社保转...
·农村土地收益的继承是如何进行分配的? 农村土地收益的继承可以按遗嘱的方式来进行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分配;第一顺位的继承者有配偶、子女、以及还有父母;而第二顺位的继承者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
·合肥非农户口征地补偿、农业户口有什么区别? 对于农民群众来说,土地是生活的根本。随着时代的发展,建设新农村成为了发展的重要道路,这意味着许多土地将被征收。农民群众在建设发展上作出了牺牲,被征收的土地政府也给与了农民群众相应的补偿,政府对于农村土地的征收已经是众所周知并且得到肯定的举措。最近有网友问到合肥非农户口征地补偿与农...
·泸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泸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泸州这几年也会涉及到一些农村征地的工作,为此也出台了泸州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农村征地涉及到的土地类型比较多,有农村住房用地,有农耕地,征收标准也是不一样,但是每一项标准都是根据实际的要求来制定的,具体的标准如何,可以到下文进行了解。 一、泸州农村征地补偿标...
·为什么会出现一户多宅 哪些情况下不用退出多的宅基地? 造成“一户多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祖辈遗留宅基地,年久失修没人居住但集体没有收回的。 第二,新民居或农村新规划重新划分宅基地,而原宅基地并没有收回的。 第三,农村家庭子女外出工作户口迁出前,在农村已经分户并申请的宅基地。 农户出现“一户多宅”,在土地确权中多出...
·外地户口能不能在本地办结婚证 外地户口能不能在本地办结婚证我国法律规定,如一方是本地,另一方是外地,可以办理;如果双方都是外地户口,不能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对方的户口在当地,就可以在当地办理的。如双方的户口都不...
·彭场镇共同村征地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彭场镇共同村征地补偿标准怎么计算?为了更加促进公共经济的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各地都开展对农民土地的征收征用工作,征收征用了农民居住或者生产的土地按照规定就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为了更好的管理征地补偿工作,各省市都制定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彭场镇共同村属于湖北省,所以彭场镇共同村征地...
·折迀后宅基地使用权析产如何继承? 近年来折迀后宅基地使用权析产如何继承?一直都是广大农民群众比较重视的问题?拆迁后老人不在了我们该如何继承?在法律上我们还有所有权吗一直都是您关注的问题?下文中就将针对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解答。 折迀后宅基地使用权析产如何继承 我国法律规定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组织获得宅基...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怎么确定?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管辖地怎么确定? 在农村地区,是涉及到很多土地承包问题的,可能双方当事人是会发生纠纷的,土地承包合同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是需要确定人民法院的管辖权的。 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新规定的关于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的规定:不动产所在地管...
·海域使用证变为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海域使用证变为土地使用证可以吗?在沿海地区,填海造陆对于人们并不陌生。填海造陆更重要考虑的是当地经济的影响,其中,也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问题。一般来说,已经领了房产证但尚未办理土地证的市民,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可以申换不动产权证书。那么,什么是海域使用证,海域使用证变为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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