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马鞍山刑事律师mas6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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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的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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