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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房子动迁补偿,别人租我家商品房开超市
  别人租我家商品房开超市,现在动迁补偿有9800块钱是网点补偿费用,这个钱租房人和我家要,这个钱属于谁

·您好,我是在***买的公寓楼,买房的时候售楼部答应的是民水民电(但合同里没有体现
  您好,我是在***买的公寓楼,买房的时候售楼部答应的是民水民电(但合同里没有体现),然后昨天去交房才知道并没有,然后还是商水商电。还有就是合同里一开始签的是*公司”,物业5元,后来没经过任何业主同意私自把物业换成了恒辉物业,并把物业费改元,最后一个事是合同里写的五月10日交房,然后一直到现在才交房,中途给售楼处打电话他们说是因不可抗因素停工导致交房晚了。现在

·我们是农村的对面的房子要做围墙把路堵死了,说地是他们的想围就围,请问地是自己的就不必留通道
  

·在镇上买了私人老板建的商品房,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五年前在镇上买了私人老板建的商品房,说能够办房产证,而且合同中有“甲方协助办理房产证;房屋面积与登记面积不一致的合理范围;还有购房前,房屋产权发生纠纷的,甲方付全部责任”等条款。现在5年过去了,房款都已按照合同付款方式付完。但是老板说房产证只能办理集体房产证,而且还要再等几年。因为我查下来,这个房子既没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也没有其他一些诸如规划证,竣工验收等

·有个吉林的在我家租的房子,房租不到五百走了,电话不接,微信不
  有个吉林的在我家租的房子,房租不到五百走了,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我可以起诉他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住了一个门面房跟房东订合同以后,房东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住了一个门面房跟房东订合同以后,房东他们那省法院的人来了说这个房子说我住的这个房子被骗了,说这个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我说我们不知道呢房东也没有跟我们说呀,后来法院就说以后这个房子可能要拍卖的,法院走的时候跟我们说以后不管什么来收房租都不用去交,后来隔三差五又是这里来几个人要房子的,又有人说房子已经卖给他了的,好多好多人都来个

·债权案件别人欠我20万,把房子抵押给我
  我想问一下,假如别人欠我20万,把房子抵押给我了,但是没有过户给我,只是写了一个抵押的条子,双方都有签字也有证明人,现在那个人又欠了别人几十万,别人去法院告他,如果财产查封的话,抵押给我的房子也要拿走吗?..

·房屋公共下水道堵了造成的纠纷
  本人在青浦上班,去年租了一套老式小区房,一共5楼,我租的二楼。小区没有物业。和房东的租赁合同里有一条:下水道堵的话由我们负责疏通,造成的损失由我们赔偿。近期公共下水道堵了,由于房屋设计缺陷,三四五层楼的用水全部涌到我家了,造成我房间水漫金山。当时就电话联系了房东,但是房东说合同里有条文,他不管。但是合同也没说公共下水道堵是我们负责疏通的。漫水的第三天我找了水

·父亲有住房一套给四子的协议范本
  我们家四个男孩,因四子家庭困难,父亲有住房一套给四子

·离婚房子问题,我是1993年结婚的
  我是1993年结婚的,房子是他父亲的老产1994拆迁。现在我*人提出要离婚。已起诉且他去年查出甲状腺乳头状癌,手术后治愈,我们的房子是53平米,房子判给我的几率有多大?

·农村翻修房子乡政府收钱是否合法
  在农村自己的土地上翻修房子、乡政府来收钱是否合法

·我妈去世了,我们怎么分割她的房子
  刚分配到拆迁房,我妈就去世了,名字是我妈的,房产证没有办好,我们姐妹四个该怎么做,才可以把房子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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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怎么确定房产纠纷起诉法院
      怎么确定房产纠纷起诉法院一、怎么确定房产纠纷起诉法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诉讼,在民事诉讼的案件管辖中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其特殊性表现为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即不允许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又规定,不动产纠纷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


  • ·房产抵押登记续期有哪些相关内容
      房产抵押登记续期有哪些相关内容一、房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二、简介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设立抵押权的本身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安全,经过登记这一法定程序,能起到对抵押物是否有瑕疵的把关作用,有利于抵押权人的保护。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抵


  • ·房屋交付期限应该怎么约定
      房屋交付期限应该怎么约定在购买期房的情况下,购房者除了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预售资质外,同时还要与开发商约定清楚房屋交付期限,毕竟晚一天交房,也是会给自身利益遭受损害的。但对于很多购房在而言,可能都不是很清楚房屋交付期限该如何约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一、房屋交付期限应该怎么约定1、合同一般约定,以建设方、设


  • ·购买二手房的流程是什么
      购买二手房的流程是什么一、购买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1、看房: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卖双方支付;2、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3、签合同: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资金监管、贷款申请时间、赎楼费用、过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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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过购房经验的人都知道,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交纳一定的房屋住宅维修金的,如果小区内的公共设施需要维护的话,那通常就是使用房屋住宅维修金。但除此之外,在哪些情况下还可以使用房屋住宅维修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住宅维修金当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维修养护的责任由保修单


  • ·租赁土地使用权的限制包括哪些?
      租赁土地使用权的限制包括哪些?土地是国家的财产,国家永久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却可以将土地的使用权以招标、转让、审批等形式转移出去,这些土地使用权所有者可以对土地进行租赁,买卖等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租赁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的限制的,租赁土地的使用权只有在这些限制中才有效。今天,我们就针对租赁土地来给您深度剖析一下租赁土地使


  • ·应该怎么确定房屋差价损失
      房屋的价格可以说是由市场调节之后定价的,此时需要结合房屋所在的位置、周边配套设施、小区环境等等进行确定。因此就会出现有的房屋价格高,而有的房屋价格低的情况,就容易造成房屋差价损失。那实践中我们应该怎么确定房屋差价损失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应该怎么确定房屋差价损失如何确定房屋升值的差价损失,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均


  • ·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承租的房屋在租期内被卖掉,承租人是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的,原房屋所有权人以及房屋变更后的所有权人,不可以因房屋卖出为理由,要求与承租人解除合同,同理,因赠与、析产、继承、抵押权实现等发生房屋权属变动的,原


  • ·在上海买房的时候,除了要考虑房产本身的价值以外,上海关于房地
      在上海买房的时候,除了要考虑房产本身的价值以外,上海关于房地产税的相关规定,也是上海市居民在购房的时候必须要考虑的一个因素。就算是在上海,不同地区的房地产税在征收的时候都有所差异。除了公民个人以外,房地产开发商也需要了解一下在我国上海房产税怎么征收?在我国上海房产税怎么征收?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


  • ·按揭买房要注意什么
      如今,我国很多地区的房价都是居高不下,面对这种情况,各地政府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而对于购房者来讲,此时就会选择按揭买房,这样还能买的起房屋。但是按揭买房不注意其中的细节,就会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您知道按揭买房要注意什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按揭买房要注意什么1、借款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银行贷款一


  • ·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
      生活中,租房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房屋租赁登记的,但有时也会要求进行登记。那么承租人租赁房屋后,是否需要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相信很多人都不甚了解。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内容。一、房屋租赁登记有什么效力近年来,房屋租赁日渐成为常见现象,但出租人将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出租,出租房屋成为社


  • ·新婚姻法婚后房子加名字是怎样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当代人的婚姻生活好像有些时候显得不是那么纯粹,很多人在结婚时或者结婚后,对自己一些列的权益会进行正当的维护。在生活当中,肯定您也会遇到这种情况,夫妻双方结婚以后,会对房产的名字做一些变更。这一点,在我国的《民法典》中也有明确的规定。那么,《民法典》婚后房子加


  • ·划拨土地能否转让,有什么规定?
      划拨土地能否转让,有什么规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要提前进行申请,相关部门根据土地利用的规划做出是否同意的意见,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划拨和出让,前者是无偿取得的,后者是有价交换。因此对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管理相对严格,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划拨土地能否转让?一、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1、有两种可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


  • ·放弃工伤认定申请书如何书写?
      在人们的劳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都可能会出现工伤事故,对于发生的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遭遇工伤的人员协商一致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赔偿就可以要求员工写放弃工伤认定申请书,以此避免员工获得双重赔偿。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一、放弃工伤认定申请书如何书写主要内容写清楚:本人自愿


  • ·工伤认定期限超过怎么办
      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用人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此时规定的期限为事故发生后的30日。不过要是受伤职工提出认定申请的话,则期限为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但也经常出现错过了工伤认定期限的情况,那现实中工伤认定期限超过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工伤认定期限超过怎么办是否超过了一年的期限就不能认定工伤,不能主张合法


  • ·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1.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2.持有建设工程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4.同金融机构已经签订商品


  • ·全员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委托代理人:  出生年月:  厂址:     家庭住址:  所属区:    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劳动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 ·合伙企业的债务怎么承担?
      合伙企业的债务怎么承担?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其中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不同类型的合伙企业其债务承担方式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做详细介绍。一、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首先应以企业财产承担合伙


  •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问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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