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按行政诉讼庭审的程序,主要分为四个方面:受理裁决是否属于被诉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裁决是否拥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即证据;裁决程序是否合法;裁决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得当。 1、职权范围:根据被拆迁房屋所占土地性质的不同,即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拆迁裁决机关应分别是...
·拆迁公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吗? 首先,拆迁公告的实施主体是拆迁管理部门,它是拆迁管理部门的职责行为。《条例》第八条规定,拆迁管理部门在核准发放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发布拆迁公告告知被拆迁人。拆迁公告是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实施的职责行为。根据《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 房屋拆迁行政许可行政行为是一种复合行政行为,所谓复合行政行为,即一个具体行政行为包含着另一个或多个具体行政行为,且后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是以前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为前提,也就是行政行为程序前置。拆迁人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之前,必须具有所在地计划委员会建设项目立项批准行政行为;土地管理行政...
·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临时建筑拆迁补偿纠纷案实务 一、案情简介 原告:南京市某公司 被告:南京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下称:市拆迁办) 第三人:南京市某开发公司 2010年1月原告经南京市规划局批准,修建了一处临时建筑,该临时建筑批准的使用期限为自2... ·申请行政裁决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1. 裁决申请书 2.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 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4. 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 5. 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12]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 宁政规字(2012)13号  ... ·拆迁当事人何时可以申请裁决? 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搬迁期限期满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前,拆迁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裁决机关申请裁决。 本规定所称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 ·拆迁房屋承租人如何维权?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如工商登记内容在诉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资料。 &nbs...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的合并受理 由于房屋拆迁许可行政行为是一种复合的行政行为,如果拆迁许可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拆迁许可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当只受理对拆迁许可行为的起诉。如果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拆迁许可行政行为的某一个前置行政程序同时提起诉讼的,应当另行起诉,因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同,且适用...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实行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临时建筑拆迁补偿纠纷案实务 一、案情简介 原告:南京市某公司 被告:南京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下称:市拆迁办) 第三人:南京市某开发公司 2010年1月原告经南京市规划局批准,修建了一处临时建筑,该临时建筑批准的使用期限为自2...
一、案情简介
原告:南京市某公司
被告:南京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下称:市拆迁办)
第三人:南京市某开发公司
2010年1月原告经南京市规划局批准,修建了一处临时建筑,该临时建筑批准的使用期限为自2...
·申请行政裁决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1. 裁决申请书 2.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 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4. 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 5. 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1. 裁决申请书
2.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 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4. 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
5. 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
·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12]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 宁政规字(2012)13号  ...
·拆迁当事人何时可以申请裁决? 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搬迁期限期满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前,拆迁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裁决机关申请裁决。 本规定所称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
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搬迁期限期满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前,拆迁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裁决机关申请裁决。
本规定所称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
·拆迁房屋承租人如何维权?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房屋拆迁纠纷案件如何举证?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如工商登记内容在诉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资料。 &nbs...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如工商登记内容在诉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资料。
&nbs...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的合并受理 由于房屋拆迁许可行政行为是一种复合的行政行为,如果拆迁许可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拆迁许可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当只受理对拆迁许可行为的起诉。如果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拆迁许可行政行为的某一个前置行政程序同时提起诉讼的,应当另行起诉,因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同,且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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