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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是做吊车工的01826日发生工伤,21号
  律师你好,我是做吊车工的01826日发生工伤,21号

·解除劳动合同时产生的纠纷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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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脚受伤了,在家休息一个月,工伤工资每天是多少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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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询涟水承包地纠纷,对仲裁存在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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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辞退并把奖金扣下不发我能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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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仲裁纠纷中书面通知的有效性
  请问手机短信是否能作为书面通知作为仲裁证据?
1.手机短信是否可以在移动或联通或电信局查到手机短信的收发时间真实。
2.人家自己承认收到短信
3.有第三人作证那人亲口承认收到短信
那么请问,如果满足以上三点,那么该手机短信是否可以作为书面通知作为证据呢?


·工伤赔偿咨询,我爸爸在单位右手被打了4分子3了
  我爸爸在单位右手被打了4分子3了,现在单位吧我爸爸送了再家里在医院还钱时单位的,单位没有签合同,在这个单位上了10个月的班,现在单位叫我爸爸好点了去上班看门卫,现在我爸爸莲穿衣服都是我妈妈,我妈妈身体也不好,元老我妈妈在家里做点手工活可以在家里零花的,现在什么也不能坐了因为我家里的条件不好我们都在北京打工,我的孩子原来我爸爸节的现在都要请人接了,我们也不懂法

·你好,这边咨询工伤的赔偿问题,这边是需要收费咨询吗?
  你好,这边咨询工伤的赔偿问题,这边是需要收费咨询吗?

·工伤可以认定几级?,我是井下工人
  我是井下工人,在井下放炮时,被哑炮蹦倒,耳朵被飞起的煤砸豁,脸上和脖子被烧伤,现在耳朵,脸上,脖子上有明显的煤渣,请问可以鉴定为几级?

·工伤出医院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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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伤一级,有工伤保险能一次性了断吗?
  你好,工伤一级,有工伤保险能一次性了断吗?

·工伤认定的咨询,请教一下各位律师:    
  请教一下各位律师:          3月,我弟进到现在所在的公司上班,没有签定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只买了太平洋保险的团体人身意外保险。今初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眼角膜穿通伤),住院的医辽费用是其老板先垫付。出院后,其老板将住院时的费用原单拿到保险公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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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法律知识:
  • ·西安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总是会有一些社会团体或者单位当中的委员会组织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就是调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一些矛盾。在一些工伤事件当中,也会有工伤鉴定委员会。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西安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的问题,您可以一起来看一下。一、西安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第一条为规范工伤申报


  • ·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7》将职工外派学习期间认定为工伤。其中需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答复所确定的原则,适用于所有外出因工受到伤害的案件。该答复仅仅明确职工受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期间(需要指出,这里的外出学习,不包括脱产或不脱产学历教育学习、公派留学学习、


  • ·工伤鉴定期间不上班是否可以
      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肯定是没有办法正常上班的,在医院治疗的时候或者去做工伤认定期间都要耽误一部分的时间,这都是情有可原的。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员工可能还是需要做一个详细的工伤鉴定的。在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工伤鉴定期间不上班是否可以?一、工伤鉴定期间不上班是否可以?1、工伤都是有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是可以不


  • ·仲裁反申请书
      反申请人(本案被申请人):××市××有限公司地址:××省××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总经理委托代理人:B           ××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反申请人(本案申请人):××经贸公司


  • ·外国人劳动仲裁是否适用于我国的法律
      外国人劳动仲裁是否适用于我国的法律现在我国境内的一些大型优秀的企业,聘请的都有外国高管或者是外国员工。外国员工和我国境内的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可能也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引发劳动仲裁。问题是有一部分在我国工作的外国人员,其实比较担心的一个问题是,外国人劳动仲裁是否适用于我国的法律?一、外国人劳动仲裁是否适用于我国的法


  •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因为工作的原因,突发疾病,或者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造成劳动能力丧失的,属于工伤里面的伤残,对于伤残,我国有相关的机关鉴定,我国法律也对伤残的级别做出了规定。那么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标准2018年是如何规定的?一、工伤伤残鉴定标准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


  • ·我国的劳动仲裁实施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劳动仲裁实施条例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条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调解第三章仲裁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申请和受理第三节开庭和裁决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


  • ·如何提起不服工伤认定书诉讼?
      如何提起不服工伤认定书诉讼?对工伤认定书上的结果不服的,可以进行诉讼。建议请律师协助诉讼。律师可协助工伤证据的收集。工伤相关证据除自身伤情、医疗相关证明外,工作环境和证人证言也是提取证据的重点。首先明确诉讼对象是谁,另外,因单位原因导致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有错误的情况,可将单位诉至法庭。一、对工伤认定不服如何起诉第一条


  • ·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
      一、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吗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答案是肯定的。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 ·职工工伤(职业病)的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一、市属以上(含市属)企业发生工伤后应立即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以便掌握事故发生情况;   二、企业自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15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职业病)申报登记。如有特殊情况,申报期可延长至30日;[南京律师网www.njLawyer.cn]  


  • ·工伤鉴定标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多多少少会受到工伤,受到工伤后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拿着鉴定结果才能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金。严重的工伤会使劳动者丧失部分或全部的劳动能力,是否丧失劳动能力也有相应的标准,工伤鉴定标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工伤鉴定标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是什么丧失劳动力分三种:(一)


  • ·上班工伤,把牙打掉了怎么算?
      工作时被碰掉两颗牙算十级工伤,工伤鉴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社保机构进行支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是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种植牙齿可以报销。功能性医疗修复属于工


  • ·买卖合同案件违约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案件违约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一、买卖合同案件违约金计算标准我国《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在赋予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自由的同时,又规定了当事人得就违


  •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二)
      为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商业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三》,现就《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第8号)中有关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投资商业领域问题做出如


  • ·规定在先申请主题,保护申请人权益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一、已经要求


  • ·新刑法减刑多久减一次?
      在如今的社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法律法规也随之逐渐完善了起来。而且为了更加的人性化,我国刑法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对于减刑的标准也有相关的修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新刑法减刑多久减一次这个问题。一、减刑分类减刑分为一般减刑(或称“可以”减刑)与应当减刑(或称绝对减刑);二者适用的关键条件(或称实质条件)有所不


  • ·一审起诉离婚证据确凿是否会准予离婚
      法院审理离婚诉讼请求的过程当中,要对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进行调解这是属于民事诉讼法当中的一个必然步骤,而且也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所以才导致大多数的离婚诉讼请求在一审的情况下,都不会作出离婚判决的。有很多原告在离婚诉讼的过程当中,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一审起诉离婚证据确凿是否会准予离婚?一、一审起诉离婚证据确凿是否会准予离婚


  • ·用人单位应如何建立职工名册?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Q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吗?A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可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指盗掘具有历史、艺术、文化、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及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
      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是指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七条新增的罪名。

    ·虐待罪
      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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