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5551750882
首页
法律咨询
马鞍山律师
马鞍山律所
马鞍山法院
马鞍山仲裁
马鞍山看守所
诉讼指南
再审申诉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推荐
>>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41岁+
18056899334
黄贤柏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54岁+
15551750882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史微微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马鞍山遗产继承律师
>>
邹苏容律师
鲍生海律师
王祝贵律师
陈怀彬律师
侯霞律师
高光亮律师
翟智民律师
王懿律师
律师在线
>>
马鞍山遗产继承律师
>>
·
马鞍山市遗产继承律师
·
当涂遗产继承律师
·
和县遗产继承律师
·
含山遗产继承律师
·
博望区遗产继承律师
·
花山区遗产继承律师
·
雨山区遗产继承律师
马鞍山律师导航
>>
马鞍山市律师
当涂律师
和县律师
含山律师
博望区律师
花山区律师
雨山区律师
马鞍山遗产继承律师标签
>>
马鞍山继承律师,马鞍山法定继承律师,马鞍山遗产继承顺序,马鞍山遗赠扶养协议,马鞍山遗嘱继承律师,马鞍山遗产继承律师,马鞍山遗产继承权律师,马鞍山遗产继承公证,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
马鞍山经济犯罪律师
相关领域
>>
您的位置:
首页
> 马鞍山遗产继承律师
马鞍山遗产继承律师
马鞍山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事发地
*
<<手机号
*
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
合同债务的转移和遗产继承债务
王某与李某签订一份工程承包合约,按最终承包额付一定的转让费,现付的转让费高于实际上的承包额所规定的转让的金额。在合约履行一半时,王某不幸去世,在合同缔约方上还是王某和乙方,先乙方要求需要王某的妻子签署解除合同的协议,才能把钱给李某。先,李某恐吓王某妻若不去签订该合同则让人在其妻楼下堵截。问:王某的妻子签署后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是否有权签订该合同?乙方说王某妻要拿结婚证来签署协议
·
赡养与遗产继续问题,这是我父辈和爷爷辈的事情
这是我父辈和爷爷辈的事情,涉及赡养和遗产继承的事情。我家有套房子是我爸妈1999年出钱但是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因为那是我爷爷所在单位的集资房,我爸爸兄弟2个(我爸与大伯),我爷爷、奶奶一直与我家生活在一起,我大伯年轻是已外出独立成家,从90年后两家来往基本没有,大伯一直往赡养父母(我爷爷和奶奶),2000年,我爷爷去世,未留下遗嘱,2010年9月,大伯去世,2010年12月,我堂哥(大伯的儿子,)
·
老人留遗嘱,老人没有房子只有几十万存款他想哪个孩子孝敬他给谁怎样办理这种事
老人没有房子只有几十万存款他想哪个孩子孝敬他给谁怎样办理这种事
·
自立遗书怎么书写,本人离异今40
本人离异今40,女岁半随母。还没有再结婚的打算。名下有未过户门市一间,住房一套,理财和意外险,个体户。想立个遗书,表明如有意外,给女儿每月抚养费8岁,所有财产归父母亲所有,在女8岁时,如父母同意可将所有财产的50%给于女儿。请问要怎么写这种遗divclass="w990mamt20
·
遗属补助和五保补助能同时领取吗?
遗属补助和五保补助能同时领取吗?
·
遗产纠纷“被”调解了,怎么办?
老太太去世了,五个儿女分房产,其中老太太已故小儿子家的独生子霸占了房子,这个最小的孙子假造了一份遗嘱(其中有很明显的漏洞),说奶奶把房子给他了。在法院开庭审判时由于小孙子他找了人,法官为了替其掩盖,强行让原告同意调解,还说可以再上诉。把房子分别判给了五个儿女及这个小孙子共六份。目前已经给了判决书,并让小孙子在半年内把房屋的平均折算款给老太太其他五个子女。由于有一个是他妈,所以他们家一共能分2份。请
·
赡养与遗产,孙子由于从小父母离异
孙子由于从小父母离异,爷爷怕去世后继母欺负孙子,就偷偷将所有家产公正给了孙子。那孙子是否有赡养义务,是否应当担当主要赡养义务,包括金钱上的?
·
江苏无锡市的房屋遗产公证费用是多少
江苏无锡市的房屋遗产公证费用是多
·
丈夫在国外去世,如何继承在国外的遗产?
丈夫在国外去世,如何继承在国外的遗产?
·
你好,我有一份代书遗嘱,立遗嘱人已故,问这份代书遗嘱可否还能公正san
你好,我有一份代书遗嘱,立遗嘱人已故,问这份代书遗嘱可否还能公正san你好,我有一份代ahref=".66shunyinjiatingjichengfayizhujicheng"title="遗嘱"target="_blank"遗嘱,立遗嘱人已故,问这份代书遗嘱可否还能公正?887684
·
你好 我的公章遗失在农村信中社 半小时 请问有什么潜在的危险吗
你好我的公章遗失在农村信中社半小时请问有什么潜在的危险吗
·
建国前老兵因工亡后遗孀享受何待遇?
建国前老兵因工亡后遗孀享受何待遇?
·
父母再婚遗产子女分配,如有遗嘱的情况下
如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可以有你们继承,否则的话一般是要均分的
·
遗产继承,三年前父亲在工作中不幸遇难
三年前父亲在工作中不幸遇难,当时有一笔赔偿,这笔赔偿共35万。父亲只有我妈和我两个亲人。当时所有的赔偿都给我妈,后面我妈用这笔钱买了套房子,但买房子的和同上是写的我的名字。现在我妈又重新找了新对象并且现在又提出来要和我分我父亲的那笔赔偿。请问这样还可以分吗?
马鞍山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951945636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
篡改遗嘱一定丧失继承权吗?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继承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因,继承人也可能丧失其继承权。其中,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第四款就明确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所谓伪造遗嘱,是指继承人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作假遗嘱。篡改遗嘱是指继承人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销毁遗嘱,是指继承人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完全破坏、
·
如何以遗弃罪起诉离婚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生活在一起,不仅仅是利益的共享,更有相互照顾的义务,当夫妻一方因为某种原因致残失去生活能力,另一方有遗弃行为的,是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另一方当事人是可以以遗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那么,如何以遗弃罪起诉离婚呢?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如何以遗弃罪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有遗弃行为
·
新版遗产税草案是怎样的?
一、新版遗产税草案是怎样的?我国尚未开始征收遗产税,也并未发布遗产税相关的法律草案或是条例。二、遗产继承的概念?????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
·
遗赠与遗嘱怎样区分
遗赠是公民继承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继承是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继承的,显而易见的是,遗赠与遗嘱相类似但不尽相同,那遗赠与遗嘱怎样区分?遗赠牵涉到很多的利害关系人,因而纠纷也不少,那遗赠纠纷如何处理?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详情。一、遗赠与遗嘱怎样区分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
·
再婚老人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其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本案中,张大爷因未留有遗嘱,故其婚前财产作为遗产范围,应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老太虽然与张大爷均为丧偶再婚,时间也较短,但其仍为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配偶,故其对张大爷的婚前财产拥有和子女平等的继承权。继承法第二十
·
大陆人民如何办理台湾地区的遗产?
1、继承台湾遗产时,应申报遗产税 大陆地区人民继承台湾地区人民之遗产,被继承人死亡遗有财产者,纳税义务人应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国税局办理遗产税申报。 如果有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者,应于向被继承人住所地之法院为继承表示之日起二个月内,向被继承人户籍所
·
婚外情在法律上的后遗症
婚外情产生后在法律上伴随的主要病症:1、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流向婚外第三人,因建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就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婚内共同财产依法做相关约定,以便出现不利情况时合法保障自己的权益;2、家庭暴力的产生,一旦出现婚外情,有可能严重导致夫妻感情失和,发生家庭暴力行为。此时受害方应及时报警或者寻求妇联、居委会
·
中国公民继承国外遗产需要办理的公证法律文书
我国公民继承国外遗产,要根据国际惯例,参照财产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办理。各国都有自己的民法、继承法,明确规定了被继承人遗产的管理、处置方法、继承人顺序、继承时效以及办理继承遗产的必要程序等问题。继承境外遗产,一般都要在国内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等,有时还要办理亲属关系证明书、结婚证明书等。继承人中有放弃
·
如何起诉女方遗弃子女罪?
现如今虽然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但是还有很多的人走向犯罪。现在是法制社会,无论犯什么罪都需要受到严格的管制。而如今最常见的就是遗弃罪,有的遗弃老人,有的遗弃子女,这些都属于犯罪,而且遗弃罪也是可以起诉的,那么如何起诉女方遗弃子女罪?相信有很多人都比较关注!一、什么是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
·
盗窃物和遗失物二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生活之中,我们知道,盗窃物指的是一种偷盗他人东西的一种行为,而遗失物指的是拾得他人东西的一种行为,物品的所有权都不属于两者,国家对于盗窃物和遗失物有相关的规定,那么盗窃物和遗失物两者的认定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遗失物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
·
自书遗嘱有效成立三要件
自书遗嘱如果要有效成立,在形式上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1、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亲笔书写意味着不能由他人代写遗嘱,也不能用打印等其他方式,只能由遗嘱人本人亲自用笔将自己处分财产的意思表示记录下来。遗嘱的全部内容都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如果遗嘱中有部分内容是由他人书写,则不
·
什么是遗嘱执行?
遗嘱的执行是指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为实现遗嘱人在遗嘱中对遗产所作出的处分行为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而采取的必要行为。遗嘱本身是一份静态的法律文书,而遗嘱的执行则是动态的过程,对于落实遗嘱内容,实现被继承人的愿望,保护继承人与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秘密窃取、公然夺取或者损坏灭失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马鞍山遗产继承律师解答遗产继承权,遗产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产继承顺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产继承公证法律咨询,代理遗产继承案件,为您解决遗产继承法律纠纷。
马鞍山遗产继承律师热线:18951945636
首 页
|
法律咨询
|
律师团队
|
联系我们
马鞍山遗产继承律师
www.mas64.com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5551750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