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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老人留下的房屋归属权问题。 婆婆于20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老人留下的房屋归属权问题。
婆婆于2007年去世,那时我们村子里危房让拆迁,我家没建好房子住,之后就搬进婆婆在世时的这套房子里。后因丈夫因病去世,我和家两个孩子就一直使用着。现这套房子我婆家嫂子私自确权在她丈夫的名下(孩子他大伯)。我该怎么办?



·征用耕地补偿标准,我老家有一花炮厂要征用农民的耕地做厂房
  我老家有一花炮厂要征用农民的耕地做厂房,要证用五十年,请问要补偿农民每亩多少钱?

·大伯有权继承我爷爷的房产吗?
  大伯有权继承我爷爷的房产吗?

·我是河北保定高碑店XX的,现在政府规划我们的房屋为棚户区改造工程,胡同是否应该计
  我是河北保定高碑店XX的,现在政府规划我们的房屋为棚户区改造工程,我想问一下,回迁房屋补偿比例应该是多少,另外,我家是胡同边第一家,胡同是否应该计算在补偿面积之

·卖房者违约不卖房如何解决
  本人在海门2016年7月份跟卖房者在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10万押金给房东,违约金10万元。房子所以拆迁房,房东还没有拿到房产证,拿的是收据,到2017年3月份左右准备交房,房东说不卖了由于房价的上涨准备双倍给我定金。卖给别人,本人觉得由于房价的上涨不应该赔付额外的补偿吗。我相信法律是保护诚信方的。所以想问下打官司能否可以拿到房子。谢谢了

·离婚关于房产问题
  离婚关于房产问题

·婚后拿到房产证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
  您好,律师,我咨询一下。我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明年5.1左右才能拿到,但是我准备元旦结婚,请问婚后才拿到房产证的这套房子是属于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征收,我家在别人那里买了一套私人的房子
  我家在别人那里买了一套私人的房子,是第六层,可是房产证到现在一直没有办下来,我就是想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做为被征收的对像,对于我们的利益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请问用什么办法能让这套房子产权是归属于我一个人?
  三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首付是我拿的钱,买房合同上有我和父亲两个人的名字,办理了十万元的贷款,是我父亲的名字办的。去年我父亲跟我后妈离婚了,老房子归我后妈,这套新房子归我父亲,,现在他们要复婚,我们的贷款还没有还清,房产证也因为房开商的原因没有办理下来,请问用什么办法能让这套房子产权是归属于我一个人?就是让我父亲复婚的时候跟这套房子没有任何关系?

·今年将居住的唯一房子装修纠纷
  我已是八十多岁的老人了。今年将居住的唯一,一套楼梯房置換一成了一套48平的电梯房。与上海千德国际建筑装潢设计有限公司签了房屋装修合同。开工后,他们经常停工,窝工。经常都是工地无人。与他联系,他们总是推三推四。根本不按合同和施工进度表安排施工。我们两个老年人拿他根本没有办法。从11月18号开工至今工程款收了两次。己经应付款60%以上的工程款。可工程施工不1/3

·请求相关法律咨询:惠州区出租屋能不能用来做临时住宿的? 相当于旅馆?
  请求相关法律咨询:惠州区出租屋能不能用来做临时住宿的?相当于旅馆?

·询问一下办理房产遗产公证费用和所需证件
  询问一下办理房产遗产公证费用和所需证件

马鞍山雨山区房产纠纷律师热线:18951945636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后会怎样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50年到期后会怎样一、什么是商品房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


  • ·交房其实也就是实际由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转移房屋的占有。但因
      交房其实也就是实际由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转移房屋的占有。但因为房屋不是货币,在占有的情况下不能等同于所有,因此之后还需要办理了房产证才能取得所有权。而交付房屋的时候,房屋的类型不同,具体的流程也不太一样。那究竟二手房交房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二手房交房流程是怎样的买二手房最后一道程序就是交房,


  • ·年买房贷款没办下来可以解除合同吗
      在按揭贷款购房的时候,一般会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再去银行申请办理购房贷款。那要是在办理按揭贷款买房的时候,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贷款办不下来。此时买房贷款没办下来可以解除合同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贷款没办下来可以解除合同吗这具体要看是谁的责任是贷款办理不下来的:1、如果是银行


  • ·开发商延期一个月交房怎么赔偿损失?
      1、双方协商  买房者可以和开发商约定一方违约时,将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另外,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未做约定的,双方可以在发生违约情况时,就损失赔偿进行约定。  而且,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低的,比如明显低于造成的损失的,那么买房者可以请求增加,法院


  • ·房产无资质中介居间合同是否有效?
      房产无资质中介居间合同是否有效?一、房产无资质中介居间合同有效交易双方通过中介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同时包含了交易双方之间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和买卖双方与中介公司之间的居间服务合同,两个合同的效力相互独立,买卖合同是交易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居间合同的效力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及过错责任原则,卖方无权要求买方对中


  • ·怎样判断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之间就房屋租赁签订书面合同的,最根本的想法还是想要通过一纸合同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但这也要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对当事人有约束力。那现实中,我么该怎样判断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样判断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从哪些方面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如何判决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出租人和承租人


  • ·具备什么条件商品房才可预售
      具备什么条件商品房才可预售一、具备什么条件商品房才可预售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即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


  • ·近日来,成都限购政策引爆热点。限购主要针对商品房以及二手房,
      近日来,成都限购政策引爆热点。限购主要针对商品房以及二手房,外地户口在成都购房需要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方可购买落户,成都购房新政策限购内容中扩大了住房的限购范围和限购区域,也对购房资格加强了审核要求,下面就来看下具体内容有哪些。成都出台房产新政策,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新政规定,在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


  • ·南京房产赠与合同登记办理流程有哪些?
      南京房产赠与合同登记办理流程有哪些?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南京房屋赠与办理流程:一、申请登记程序:签定赠与合同→配图(二楼29-32号测绘窗口)→申请登记(二楼12号受理窗口领号,15-21号窗口办理)→审核制证→交费领证(三楼36号发证窗口)。二、配图查验资


  • ·商品房交付时间如何判断
      商品房交付时间如何判断一、商品房交付时间如何判断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三)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预购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及


  • ·如果本身土地的性质是商业用地的话,那么此时修建的房屋产权只有
      如果本身土地的性质是商业用地的话,那么此时修建的房屋产权只有40年,不过要强调一下,这里所谓的房屋产权仅仅是指所占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并非是房产实际拥有的年限。那要是在房屋40年产权到期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4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在谈论40年产权是否可以购买之前,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4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4


  •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可以吗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可以吗?撤销的条件是哪些?已经签署了房屋赠与合同,但是因为发生了一些突发的事情,想要将之前签署的房屋赠与合同撤销。那么合同是否能够撤销,我们应该如何去做呢?接下来,就跟着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信息吧。一、何为房屋赠与合同呢?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房屋赠与合


  • ·离婚管辖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即离婚案件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案件的管辖是指法院受理第一审离婚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是以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来确定案件的一审管辖,离婚案件是基层法院受理的较多的


  • ·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一、投资入股签合同的注意事项(一)搞清楚是合伙还是公司,如果是公司,仅仅是股权装让如果是合伙,还得为你加入之前该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还有好多事项徐注意,建议聘请法律顾问全面介入,保护你的利益的最大化。(二)财务审计,尤其是债务情况签合同不能代表就入股了入股是要做股权变更的,这一点很


  • ·离婚分割财产包括了哪些
      夫妻在结婚之后双方都是会有一定的收入,但作为夫妻财产的一部分,其实日后要是离婚的话,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是要拿出来进行分割的。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主要分割的是共同财产,那一般离婚分割财产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分割财产包括了哪些离婚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一)工资、奖金:这主要是指夫妻一方


  • ·婚姻法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抚养孩子相信是任何夫妻在生活当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并且说句实话,现在一个小孩的成长,作为小孩本人来说,如今面临的各种各样的压力也是非常多的。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话,基本上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婚姻法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一、婚姻法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一)两


  • ·太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以及流程
      太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以及流程主要是因为现在社会的经济是越来越好的,所以最近就有佛山市的咨询人员问我们关于太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规定是如何的,其实您是不用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得不到补偿这个情况,就算拆迁方是政府也会给您补偿的,而且不管拆迁方是谁都必须按照流程办事。一、太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


  • ·民事诉讼起诉被告能看证据吗?
      民事诉讼起诉被告能看证据吗?民事诉讼证据是决定一方能否胜诉的关键,一方如果向法庭提交了相关的证据,另一方也应当有权提前知晓对方的证据有哪些,一边做充分的准备。如果当事人作为被告被起诉到法院,在没有请律师的情况下有时就不知道民事诉讼起诉被告能看证据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一、被告是否能查看证据在民事诉讼中


  •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或者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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