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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离婚彩礼能退吗,离婚后可以退还彩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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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男女离婚彩礼能退吗 离婚后可以退还彩礼吗什么是彩礼。这里所说的彩礼,在一些地区又称聘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仅仅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欲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中国古代的法律将由此形成的婚姻称作“聘娶婚”。因此,若男方向对方支付财物,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与对方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必须给付,具有明显的地方习俗性的,属于彩礼。若给付的财物不是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得已而给付,或者在当地不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而是男方完全自愿给付且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则属于一般赠与行为,不属彩礼的性质。应当按照一般的赠与处理,离婚时如果不是女方自愿返还,法院一般判决不予退回。哪些情况下应当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中就彩礼的返还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如果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包括女方家庭实际接受彩礼的亲属)返还彩礼;否则,彩礼在离婚时不予返还。当然,如果女方自愿返还,则不受此限。由于女方陪嫁的嫁妆,与男方给付的彩礼,在法律上并不是同一属性,对于嫁妆的返还,不应想当然地适用上面《民法典》司法解释(二)的原则和规定。从法律关系来说,嫁妆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应当视为女方家庭对即将出嫁的女儿,为帮助其婚后生活而赠与的财物,属于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应视作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嫁妆是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女方家庭赠与的,则应理解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判断嫁妆的性质,还是要根据嫁妆给付的时间和登记结婚的时间进行认定。如果是“领证”之前给的,嫁妆应当作为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带走;否则,从法律上说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当然,如果双方按照民间的习俗或协商一致,在离婚时各自退回彩礼和嫁妆;或者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对彩礼和嫁妆的性质和返还事项另有书面约定,法律也不会加以干涉。综上所述,男女离婚是否能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如果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男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请求就会得到支持。
  
  
  


·婚内财产侵权行为有哪些的?
      婚内财产侵权行为有哪些的?一般有这个:夫妻一方擅自变卖房产,因为房产价值大,所以也常常成为离婚诉讼中双方主要财产争议的焦点。夫妻感情一旦破裂,双方陷入面临离婚的僵局时,最容易出现一方擅自变卖房产的情况,尤其是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我们看到婚内财产侵权有以下四个特征。发生时间的特殊性:只是存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诉讼期间和离婚判决未生效期间。其余包括婚前、婚后发生的侵权行为、男女同居期间发生侵权行为均不属于婚内侵权。侵权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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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明确规定,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相应抚养费,按照一般的社会观念,离婚后,要是不是自己亲身的孩子一般是不想给付抚养的。那么,离婚后,要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要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吗 夫妻一方向非婚生子女支付抚养费,属于法定义务,不能拒绝给付抚养费。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适用于同样的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被抚养、被教育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如果离婚夫妻的某一方没有按照协议...


·你知道婚前财产怎么界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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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势必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
      离婚后势必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房产就是最重要的财产,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情况不同,分割的方法也不同,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


·有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有关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也就是说,双方离婚时,如果就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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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护人和抚养人的区别有哪些?区别在于:定义不同、服务对象不同、特点不同。1、定义不同: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法律明确规定对孩子义务抚养的人。2、服务对象不同:监护人包括:法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遗嘱监护人、委托监护人;扶养人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中包括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3、特点不同: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


·夫妻共同财产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规定: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一方财产规定: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提起宣布婚姻无效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提起宣布婚姻无效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宣布婚姻无效应该要提起民事诉讼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一)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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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的法律途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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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孩子的生活来源的一大部分,当子女抚养费不够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费吗,在法律上有此规定吗,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可以变更子女抚养费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子女抚养费可以依法变更(增加),按照司法解释,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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