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申请国家赔偿的这种情况不是只发生在刑事案件当中的,只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权力,确实做出了有损公民权益的事情都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就比如说强拆,在没有征得公民同意的情况之下,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但是绝对不允许强拆。那么,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一、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1、时效问题不可忽视作为被拆迁人,当自己的房屋被非法强拆后,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有效维权,切勿因过了时效而失去了胜诉权。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您应当知道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2、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国家赔偿是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2)行政审判庭或赔偿委员会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3)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决定产生法律效力必须执行。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二、国家赔偿条件1、引起损害发生必须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2、引起损害发生的行为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3、必须有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客观事实;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员的职务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5、必须法律上有明文规定的(即并非所有损害国家都负责赔偿)。需要公民注意的就是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间问题,在房屋被强拆以后,一定及时的着手准备申请国家赔偿,另外要注意申请国家赔偿的程序。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房屋强拆绝对是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当中,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间是两年,由于申请国家赔偿不是您想的那么简单,所以要尽快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房屋租赁税有期限么,期限是多久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力资源自由流动。现今社会,有很多人去异地工作赚钱,在异地工作,势必要租房。而租房子,就会产生租赁税。那么房屋租赁税有期限么?期限是多久?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房屋租赁税有期限么 期限是多久 房屋租赁税有期限。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的委托,对房屋租赁征收租赁管理费。租赁管理费和房屋租赁税都是以租金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标准组织征收。 无论是营业税还是房产税的法定纳税人是取得房租收入的单位和...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私人应该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私人应该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 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 (三)房屋平...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政策解除规定是什么?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政策解除规定是什么?二手房买卖合同政策解除规定是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可以进行解除,《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


·一、拆迁获得的回迁房有公摊吗?
      一、拆迁获得的回迁房有公摊吗?有,按照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等文件,拆迁实物补偿,返迁房屋面积包含公摊。在实际操作中,可以与开发商讨价还价,因为在拆迁过程中,一般会搞模拟拆迁,也就是开发商与原居民讨价还价的过程,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补偿标准可能不会完全一样,这样,谈下来补偿的要求可以提高一些,这样就可以实现按照你的建筑面积同面积补偿套内面积,也就所谓你的返迁建筑面积已经不包含公摊,得到的是与你原来建筑面积相等的套内面积。...


·在我国南方买房子注意什么意思
      在我国南方买房子注意什么意思 1、房地产发展商的主体资格,房地产商在卖商品房时必须具备主体资格。 2、看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是房产权产生的前提和基础。 3、在购买期房的情况下,一定要小心。没有预售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一定不能购买。 4、不要把填写合同的权利全部交给房地产商。 5、周围是否有好的小学,医院等配套设施是否齐全。以上就是有关南方买房子注意什么意思的简要解答。 二、买房需要注意哪些技巧 (一)替自...


·怎么就房产纠纷正确维权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纠纷案件呈逐年大幅上升趋势,主要包括:房屋产权纠纷,城镇商品房屋买卖纠纷,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房屋租赁纠纷,房屋抵押、典当纠纷,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房屋拆迁纠纷等。那么怎么就房产纠纷正确维权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就房产纠纷正确维权 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可区别不同情况,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


·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怎么过户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共同的财产,那总是少不了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处理的,其中就包括了对共同房产的分割。由于房产的性质较为特殊,因此,往往在离婚分割的时候都是一方取得所有权,但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房子过户的问题,那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怎么过户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房子归一方怎么过户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过户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是约定双方面婚内房产归一方...


·个人申请住房贷款注意哪些事项
      个人申请住房贷款注意哪些事项 一、个人申请住房贷款注意哪些事项 1、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2、不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 3、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 4、不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配合贷款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不与其它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银行权益的合同或协议。 7、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


·在买房中,有商品房、安置房、回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城
      在买房中,有商品房、安置房、回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以及城中村安置房。这些房型不同,所享有的政策与法律也不同。在买房子的时候很多人因为贪婪便宜,没有仔细看合同,造成了后患无穷,赔了钱又买了不好的房子。那么很多人会问:城中村安置房能买吗?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城中村安置房能买吗?这一个问题。 一、什么是安置房? 城中村改造是城市建设规划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城中村改造房是用于安置村民(居民)的住宅建设,所用土地一般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因而在...


·婚前买房离婚房子归谁 离婚如何确定婚前购房归属
      结婚前,很多年轻人会先选择买房,可能是父母买的,可能是按揭贷款买的,也可能是一方出钱买的,等等。然后婚后双方感情破裂了,走向了离婚的道路,此时往往夫妻会为了婚前购房归属闹得不可开交。那么具体来说婚前买房离婚房子归谁?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 一、婚前买房离婚房子归谁 1、由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方式有哪些
      由于房产的性质特殊,因此要是夫妻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的时候,此时采取的方式其实也是不普通的,并不会像对现金的分割那样,直接一家一半就好了,房产属于不动产分割方式自然是不同的。那一般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方式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时婚前房产怎么分割 婚前购买的房屋: 1、婚前由一方购买,并在结婚之前办理了产权证,该房屋为购买方个人财产; 2、婚前由一方购买,但在结婚之后才办理了产权证,在此情况下有两种情形: 第一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