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另一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我们知道,现代社会离婚的情况随处可见,夫妻双方情感破裂就会离婚,而受害最大的就是两人的共同子女,若另一方再拒绝支付抚养费,无异于雪上加霜。那么,离婚另一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整了一些关于离婚另一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通过以上阅读,相信您对于离婚另一方不付抚养费怎么办这个问题应该已经有所了解,当一方不愿意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时,抚养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另一方支付扶养费,如果不行就强制执行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方要勇敢的运用法律途径来维护子女的权益。
  
  
  


·要是起诉离婚一方不到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打官司的时候,肯定是需要当事人都出庭,这样才能方便法官查清楚夫妻之间的事情,但现实中因为一方不同意离婚,因此在接到法院的传票之后,其实也是不会出庭的。那要是起诉离婚一方不到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


·离婚起诉状要几份,写起诉状要注意什么
      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就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必须要提交书面的离婚起诉状。那么这个离婚起诉状要几份呢?如果你对这个问题也不是很了解的话,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了解。 一、离婚起诉状要几份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1、起诉书两份;2、结婚证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


·一、前夫一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前夫一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先催告对方,若对方仍不支付,可以通过起诉解决。父母对未成年的孩子具有抚养义务,抚养费指为其提供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我国当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论是协议离婚或是诉讼离婚,一方直接抚养孩子,而另外一方则需给孩子相应的抚养费。二、孩子的抚养费给付该多少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


·不履行离婚协议有怎样的后果
      夫妻之间就离婚签订的一些,一旦到民政局办理了登记备案之后,那么该离婚协议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就会对当事人的行为产生约束力。那么此时要是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话,会有怎样的后果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不履行离婚协议有怎样的后果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


·实践中如何预约离婚?
      预约离婚是近几年才执行的一种离婚的方式,与离婚一样,是需要通过一定的流程才能办理离婚。而且预约离婚有效的降低了我国的离婚率,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如何预约离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预约离婚? 1、先去填一张预约离婚申请表,写好日期; 2、在预约日期到了,还要离婚的话,在办理离婚手续。 二、离婚的手续 1、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


·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吗,该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
      离婚夫妻如何变更离婚协议书?在解决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先了解这个离婚协议书是否允许变更。实践中,一方要求变更离婚协议书内容的情形经常出现,那到底是否能变更呢?具体又是怎样变更的?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吗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签订的协议。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交给民政局,没有离婚协议书是不能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变更,这需要区分两种种情况; (一)办理离婚登记...


·一、法律上认定重婚罪什么犯罪?
      一、法律上认定重婚罪什么犯罪?重婚罪是属于侵害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令禁止重婚。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一切公开的或变相的多妻、多夫的结合都是非法的。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结婚不予登记;已经成立合法婚姻的...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
      《婚姻法》中有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负担未成年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那具体说来,父母在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给未成年子女呢?这是让很多人都感到头疼的问题,往往也是比较容易产生争议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


·结婚登记手续该怎么走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
      结婚登记手续该怎么走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


·和16岁女孩同居犯法吗?
      和16岁女孩同居犯法吗?和16岁女孩同居犯法吗1、如果16岁少女是自愿的行为,虽然法律不鼓励、不提倡,但并不构成犯罪;2、如果16岁少女并非自愿同居,则涉嫌非法拘禁罪和强奸罪;3、法律依据:1)《刑法》(1997修订)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


·面对家暴,你还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术语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