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4岁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视情况而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彩礼钱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钱夫妻共同财产吗 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 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


·提起离婚诉讼后要什么证据
      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在离婚诉讼中,法院认定是否离婚,需要根据相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具体来说提起离婚诉讼后要什么证据?只有充足的可靠的经过质证的证据,才是法院处理离婚诉讼纠纷的重要依据,下面我们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 一、提起离婚诉讼后要什么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的内容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的内容一、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的标准 1、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


·遗腹子有权就其抚养人受到的侵害主张抚养费赔偿
      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这一规定较之民法通则的规定最明显之处就是少了“生前”二字。这一规定可以说是...


·一、女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女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谁提出离婚对财产如何分割并无影响。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


·关于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 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2.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宁波离婚抚养费标准、离婚孩子抚养费具体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 50%;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


·申请做侄女监护人是否可以 一、申请做侄女监护人是否可以?
      申请做侄女监护人是否可以 一、申请做侄女监护人是否可以? 可以的,但前提是侄女的父母被剥夺了监护人资格或者丧失了监护能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_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的规定,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


·夫妻离婚都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夫妻离婚都不要抚养权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离婚时即使双方都不想要孩子也不能不负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为原则;如双方均不要,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来确定。 因此,如果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由法院判决吧。 二、法院怎么判孩子抚养权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


·离婚孩子非亲生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一般情况下年龄在2岁以下的小孩通常会判给母亲来抚养,年龄在10岁以上的小孩,需要听从小孩的意见来判决抚养权。如果夫妻双方是生育了两个小孩,一般是男女双方一人抚养一个小孩。夫妻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归谁的问题,需要考虑孩子的年龄、性别以及生活环境等因素而决定。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时候会根据小孩目前的生活环境、父母的工作收入、思想道德等方面来进行判断。《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


·冷暴力算家庭暴力吗
      冷暴力算家庭暴力吗?冷暴力算家庭暴力吗算。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态度冷漠、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夫妻双方都是冷暴力后的受害者,两败俱伤。往往还会不经意地让家庭冷暴力漫延至家中的小孩,对下一代的伤害更是隐性的、潜移默化的,伤害之大是无法预计的。这种暴力一般表现在夫妻之间矛盾虽不诉诸武力,但却通过暗示的威胁、言语的攻击...


·一、隐瞒婚前精神病离婚赔偿可以申请要吗?
      一、隐瞒婚前精神病离婚赔偿可以申请要吗?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史,导致离婚的,其行为不构成《婚姻法》规定的损害赔偿要求,因此,是不能要求赔偿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赔偿的程序规定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规定。所以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