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转让股份工商办理时间是多久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转让股份工商办理时间是多久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须在发生变动之日30日内完成变更,只要申报变更的备案资料齐全,符合工商局要求,当日受理就能办结了。二、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本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公司法》又对股份转让作了如下几方面的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国家股的转让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份的受让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5、股东在法定的“停止过户期”的时限内不得转让股份。根据《公司法》第140条规定,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6、国有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我国《证券法》第83条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转让公司股份的时候,当事人往往会签订相应的转让协议。而股份转让协议的订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与此同时还应遵守《公司法》程序上的要求。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县区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有哪些
      县区劳动争议仲裁的流程有哪些?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其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下面是劳动争议仲裁流程 1.当事人申诉: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


·没签合同辞职不发工资应该怎么办?
      根据现在的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前肯定是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劳动合同,用来保障双方的一些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但是确实存在着不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因此,有人想知道没签合同辞职不发工资应该怎么办?下面为您介绍。 一、没签合同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时老板拒绝支付工资的,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1、与老板协商解决;2、到当地...


·工伤鉴定多久以后可以获得赔偿?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多久以后可以获得赔偿? 一、工伤鉴定多久以后可以获得赔偿 工伤认定后,需要员工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才能下达赔偿金。工伤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


·工程质量保证金3%何时退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3%何时退还? 为了使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发包方在与承包单位拟定承包合同时,一般会约定在工程验收合同后,支付给出价款时,可以扣留工程质保金。虽然工程质保金的扣留比例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但是扣留比例不得违法工程质量保证金3%的规定。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3%何时退还? 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也是出自《清理保证金通知》中的要求。《老办法》并未强制性要求工程质保金的预留比例,只是规定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


·老板一直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可以报警吗
      可以报警,但没有什么作用,不建议大家报警。遇到拖欠工资的,应当先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通知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控告老板的违法犯罪行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为每月1000元,但用人单位却只支付给劳动者950元,则属于未足额发放工资,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


·水利工程质量保质期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我们现在的生活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跟很多大型的水利工程都是根本不能够区分开来的,这也不仅是国家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需求,最重要的是水这种特别宝贵的资源必须要合理的进行调节和分配,因此水利工程在这个过程中就是要起到非常关键的连接性的作用的。那么,水利工程质量保质期是怎么规定的? 一、水利工程质量保质期是怎么规定的? 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水利工程保修期...


·劳务派遣公司资质的注册资本是多少?
      劳务派遣公司资质的注册资本是多少? 一、劳务派遣公司资质的注册资本是多少? 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条件为: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公司注册条件可以总结为如下几点: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


·一、进诊所没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要双倍工资?
      一、进诊所没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要双倍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 1、依照《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没签劳动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 2、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从上班第二个月开始,单位便应向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的,依照第十四条的规定,视...


·一、劳动合同签订几次算是终身合同?
      一、劳动合同签订几次算是终身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3次之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签三次合同之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连续与劳动者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于终身合同。用人单位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依然可以解除双方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相关的法律依据...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辞退员工补偿要扣税么?
      辞退员工补偿要扣税么?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