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离婚孩子怎么判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第二条: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三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第四条: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第五条: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第六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成年子女分吗
      一个完整的家庭肯定是有父母和子女共同组成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是一个共同体,所以在生活的时候,所有人的目标和方向都是一样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的关系一旦发生破裂以后,很多问题在处理的时候,不是按照人们的感性思维处理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成年子女分吗? 一、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成年子女分吗? 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对自身利益的保护程度也越来越大,尤其是在夫妻离婚关于财产分割的时候,双方都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么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在夫妻财产分割中优先适用,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定财产制执行。我国法定财产制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夫妻平分。不同类型的财产,...


·咋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条件有哪些?
      国家赔偿是对于一些权益受害者的赔偿,我们在向国家申请赔偿的时候,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只有符合相关的条件才可以进行申请,而且,在进行申请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流程的。那么,到底应该咋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呢?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限制条件以及流程。 一、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对公民、法...


·法律规定什么是法定抚养人?
      一、法律规定什么是法定抚养人?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二)无劳动能力的; (三)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民法典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范围 (1)被抚养人的范围界定时,要注意被抚养人是与直接受害人有法定抚养关系的人,主要包括:父母、子女;夫、妻;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离婚后想争回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后想争回抚养权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


·前几年,国家重点加大了对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
      前几年,国家重点加大了对醉酒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醉驾行为一经查处直接入刑,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并给与刑事处罚,近两年,有些地方对于醉驾处理的规定进行了细化,对于情节较轻、后果不严重的免于刑事责任,因此,醉驾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以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向法院说明事实并请求从轻处理,那么,醉驾有事故请律师要多少钱呢? 醉驾有事故请律师要多少钱? 醉驾案件属于刑事案件,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律师收费应...


·怎么判重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诉讼离婚期限的相关规定?
      诉讼离婚期限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离婚对于现今社会来说是一种较为平常的事
      离婚对于现今社会来说是一种较为平常的事,那么,离婚财产合同的原则有哪些,对于这些原则一方面是依据有关的法律条例进行制定的,另一方面就是根据社会发展的现状进行一定程度结合,不过,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


·单方面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单方面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一、单方面离婚条件 1、有小三的。 2、家暴的。 3、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的。 4、分居的。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商家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怎么处罚
      商家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怎么处罚?处罚标准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哄抬物价的认定标准是:1、生产防疫用品及防疫用品原材料的经营者囤积货物,造成市面上商品人为供不应求的。2、囤积后,被认为造成价格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