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不通过工资怎么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工伤认定不通过,用人单位根据认定结果不会发放全额工资,如果员工受伤没有付出劳动,那么应该按照病假给员工支付工资,最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的80%。《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什么意思?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什么意思?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无论是施工方还是项目方,都会强调工程质量的重要性。无论是哪种工程项目的施工,工程质量都应有所保障,在工程完工之后,该工程应做到耐用、安全、符合项目方所提出的要求。许多人都知道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却并不了解建筑工程质量是指什么意思?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说明。 一、建筑工程质量是指什么意思?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


·不得辞退员工的条件有几种
      不得辞退员工的条件有几种企业虽然有权利辞退“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但是员工有以下6种情况的任意一种,属于被“特殊保护”群体,企业都不可随意辞退!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


·劳动法辞退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故而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不少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规范。对于单位辞退职员的情形是由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若企业单位无故辞退职员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具体来说,劳动法辞退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2017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女员工哺乳期夜班规定是怎样的
      女员工哺乳期夜班规定是怎样的一、女员工哺乳期夜班规定是怎样的《劳动法》第六十三条,提及对哺乳期女职工的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二、女职工在哺乳期享受的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


·工伤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
      工伤的鉴定对于工伤赔付额度有着很大的关系,因此受害者在受伤之后非常关注关于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为了保证事件的真实性,公平公正的来进行工伤赔偿。但是有的受害者拖延不申请认定,最终有可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赔付,造成很多损失。那工伤伤残鉴定时限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的期限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非法使用外籍童工该怎么处罚?
      非法使用外籍童工该怎么处罚?现在人工的成本逐渐上涨,很多用人单位为了减少开支就想使用童工。但是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了是禁止使用童工,因此用人单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单位或个人为不满...


·如何合法讨要工程款 ?
      如何合法讨要工程款 ?一、如何合法讨要工程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双方应当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违反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讨要工程款。经催欠不给的,准备证据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代为维权。 一些建议: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释有哪些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释有哪些规则? 现实社会中为了生存,我们除了自己创业就是在其他公司上班跟老板打工,当我们在其他公司工作时我们就需要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上,当我们与公司发生争议的时候,我们往往都不敢发表自己的意见,怕被公司辞退、怕扣工资等,其实我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来维护我们员工的利益的,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学习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释有哪些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


·劳动关系证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而单位就需要支付薪酬,这种关系在法律上称为劳动关系,对于工作者来说劳动关系的确立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利益,关乎到自己的工资以及福利,特别是要以书面的形式来确认,对劳动关系的认定有一定的规,那劳动关系证的认定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两个极端:步步为营与合二为一 在劳动关系认定进路的问题上,有两种极端的观点。一种是步步为营的观点,认为劳动关系认定程序与工伤认定程序是两个独立的程序,劳动关系认定程序前置于工伤认定程...


·工伤鉴定结论没岀来不上班行吗?
      许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会遭遇到工伤事故,国家为了保障工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订了工伤保险制度。这部分的劳动者只要经过劳动部门的鉴定,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了。我们知道,劳动者在工伤期间会有一定的停职留薪期,在此期间劳动者可以不用上班,那工伤鉴定结论没岀来不上班行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鉴定结论没岀来不上班行吗? 停工留薪期满,即应上班。工伤职工什么时间上班,与鉴定结论是否下来无关,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停止工作、治疗工伤的期...


·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本身劳动合同存在的真正意义是为了规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劳动合同作为约束,双方更应该能够有效的和谐的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但实际上,因为劳动合同的履行产生的纠纷近年来却越来越多。与之截然相反的就是职工个人维权能力太差,有些职工甚至都不清楚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