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辞职后还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怎么办?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1、如果公积金贷款申请已经批准,办理完了所有手续,你辞职或公积金停止缴纳,被封存,都不影响公积金贷款了,只是你要按时往贷款卡中充钱,以免影响扣贷款。2、申请好贷款后,必须按月还贷或提前还清,公积金停缴已经不影响还贷款了,但要确保你账户中每月有钱可还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赠与继承安置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民法典》对于房产权属认定和共有房产分割的规定与之前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判定依据的情形和条件也更加复杂,对于离婚案件中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如何分割,特别是涉及单方、或双方父母赠与或继承的房产,加之该房产性质为安置房,如何判定就更为复杂了,那么,《民法典》关于房产赠与继承安置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 一、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


·一、怎么进行房屋租赁纠纷举证?
      一、怎么进行房屋租赁纠纷举证? 1、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2、 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 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据; (2) 租赁许可...


·在我国房质押贷款的概念是什么?
      在我国房质押贷款的概念是什么? 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者第三者的物业作为抵押。并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产权证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住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它是由住房买卖合同、住房按揭协议、住房按揭贷款 住房抵押贷款合同连接起来的三角关系 二...


·购买东莞二套房首付和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是多少
      购买东莞二套房首付和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是多少?对于在东莞有购房需求的人而言,了解当前的东莞市的购房政策,将会对购房的选择有相当的指导作用,减少非理性的消费,毕竟买房是大多数人较为重要的且需要慎重考虑的事情,这个问题将由我们整理的消息,帮助您进行初步的了解。一、东莞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根据现行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为东莞缴存职工,首套房或二套房首付均为三成,而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无论首套还是二套...


·生活当中,大家在购房以后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房子的产权问题,也就
      生活当中,您在购房以后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房子的产权问题,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房产证。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房产证的话,像商品房这些要及时的到当地的房管局办理房产证。不过如果自己的房子是属于安置房的性质的话,关于房产证的问题就不像普通商品房那样简单了。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安置房有没有产权? 一、在我国安置房有没有产权? 关于安置房房产证问题 :1、拆迁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


·嘉定区离婚房屋分割律师的规定是什么?
      嘉定区离婚房屋分割律师的规定是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怎么解除条件有哪些?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怎么解除条件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


·法律规定首次购房首付多少
      首次购房首付多少1、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采取贷款的方式,要确定这个房子总价多少钱,首付多少,而总价减去首付就是贷款的钱。首付是不能贷款的,所以购房者你的手上必须要有些现金,一般的首付是30%。2、如果你手上的钱多于首付的30%,那么你还可以再给现金,这样做的原因是减少你贷款的钱,因为贷款是要利息的,这样从总额来说,给的现金越多,贷的越少还是合算的,当然这个得看自己的情况。3、买房首付一般是:办理按揭利息最低的是公积金贷款。首次置业者,...


·婚后购买的房子离婚这房子能判给孩子吗?
      婚后购买的房子离婚这房子能判给孩子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房屋公证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房屋公证协议书怎么写?夫妻之间如果感情破裂可以选择离婚,而对于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房屋如何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在离婚协议书签订完成之后,为了保障该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双方可以对房屋分割有关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那离婚房屋公证协议书怎么写?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房屋公证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房产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协商并签订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离婚房产协议书是夫妻对房产分割所达成...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如今,新的社会习惯和观念已经和一些旧的法规已经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冲突。这其中就包括当代人的婚姻观念。《民法典》中特地细化了夫妻离婚以后对于房产分割的部分。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民法典》关于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关于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