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对枪支实行严格的管制,其中对公务用枪采取配备制度,对民用枪支实行配置制度,并严格规定配备公务用枪和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的范围以及使用的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出租、出借枪支。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对枪支的正常管理制度,而且使枪支流散社会,造成隐患,增加社会上的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治安,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枪支,包括公务用枪和民用枪支。(二)客观要件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行为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将个人和单位的合法用枪出租、出借给他人及因该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将枪支用作借债质押物的,以非法出租、出借枪支论。(三)主体要件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合法配枪的个人和单位,不具备有合法配枪资格的个人和单位不能构成本罪。合法配有枪支的人员和单位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所及其人民警察、人民检察院及其司法警察、负有侦破案件责任的检察人员、人民法院及其司法警察、海关缉私人员、国家重要的科研、仓储、金融、军工等专职守护和押运人员等。合法配有民有枪支的个人和单位是指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体育射击运动用枪的单位和个人、射击运动业营业性射击场用枪、狩猎人员用枪及野生动物饲养、抓捕单位配备的麻醉枪等。(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出租、出借枪支、弹药,而故意出租、出借给他人。对于可以依法配备枪支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单位来讲,当事人对枪支的使用也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或相关单位没有权利,随便把枪支出借或出租给任何自然人及单位的。
  
  
  


·法律规定什么样的借条不能起诉?
      法律规定什么样的借条不能起诉?1.非借款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借款人被胁迫、欺骗、隐瞒事实等情况下签订的借条。2.没有辅助证据证明的大金额借条:超过5万的借款除借条外还需要银行转账证明或者见证人的见证。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借条:10周岁以下签订视为无效。4.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不符合其年龄特点的借条:18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签订的价值较大的借条。5.过期借条:借款时间到期3年,且无法证明在此期间催讨过债务的借条。6、非银行、非...


·几百块钱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几百块钱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协商还款,协商不成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判决,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债务。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家庭共同债务法律规定
      法律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做出明确规定,如何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双方签字认可或事后一方追认的被界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婚姻关系正常时,一方为该家庭的日常生活所需而承担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行使权力。该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法院支持债权人主张。然而,如果该一方担负的债务超出了该家庭的日常生活所需,那么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债权人主张行使权力的话,法院并不支持,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能证明该债务是夫妻双方达成的共同意识表示,或是用于双方日...


·怎么清偿合伙企业债务
      怎么清偿合伙企业债务 一、怎么清偿合伙企业债务 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属于补充性责任,即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方由合伙人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 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每个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债权人有权选择请求全体、部分或个别合伙人清偿,被请求清偿的合伙人即须清...


·欠债不还是否可以直接扣押对方的店铺
      欠债不还是否可以直接扣押对方的店铺 一、欠债不还是否可以直接扣押对方的店铺 欠钱不还,债主讨债是合法的,但是,在讨债过程中应注意不要违反法律,否则最后就会变成“没理”的人。如果对方不肯还钱,直接占有对方的财物的,属于非法占有,实际上构成侵权。所以,债主们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千万不要冲动,要积极拿起法律的武器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 对方实在不肯还的,债主们是没有权利直接没收对方的财产,如果对方不归还欠款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


·对于高利贷借款还不了怎么办?
      有的人在急需用钱的时候,可能会想到去借高利贷,此时放款速度就很快,不过日后还款就会很恼火,因为此时约定的利息很高,并不是所有的人在借了钱之后都有能力可以偿还。于是实践中就经常出现那种借了高利贷还不了的情况,那么一般高利贷借款还不了怎么办?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一、被高利贷放贷者恐吓怎么办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债务人违约无法及时还款,依照法律规定,出借人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归还借款。但是,放高利贷的人不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索要借款,却...


·公司债权债务说明范本
      公司债权债务说明范本 在工作中,企业由于发展需要会和别的公司进行合作,为了确保双方的债权债务独立,公司通常会写一份说明书,在说明书里面写明公司债权债务的情况。那么公司债权债务说明范本应该怎么写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情请阅读下文。 公司债权债务说明范本 1、投资人 ,投资人 ,投资人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合法共同持有 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投资人 持有 股份。 2、投资人 持有 股份,投资人 持有 股份。 3、上...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我国在政府财政支出中 特别设立民政事业费一项,包括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便帮助人民群众战胜自然灾害,解决生活中的具体困难。这对于安定群众生活,以及恢复再生产能力,将困难和灾害限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上述特定款物决不允许任意挪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物专门使用,这是我国一项重要的财经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


·企业欠债股东会不会打入黑名单?
      企业欠债股东会不会打入黑名单?公司破产后,原股东是一般是不会列入所谓的黑名单。只是按法律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百务、勤勉义务,度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问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


·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
      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 金融诈骗罪中不得不提的一项罪名就是贷款诈骗罪,生活中的很多情形都会犯贷款诈骗罪,那具体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很多,究竟法律中规定的贷款诈骗罪有哪些表现形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1、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


·夫妻一方不知道另一方有债务是否需承担?
      夫妻一方不知道另一方有债务是否需承担? 一、夫妻结婚后,如果一方不知另一方有债务,是否应承担? 是否应承担取决于这笔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判断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2)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夫妻是否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