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包括准许出境和入境的护照、签证等。伪造是指无权制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人非法制造,变造是指利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制作。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所提供的出入境证件必须是伪造或经过变造的虚假或无效的证件。所谓伪造出入境证件,是指仿照正式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形状、图案、文字和色彩等制作假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所谓变造出入境证件,是指对已过期失效或者他人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采用剪贴、拼接等打法,变造出入境证件。提供伪造、变造的假证件,无论是本人伪造、变造,还是他人伪造、变造的,对提供者构成本罪均无影响。如果行为人自己伪造、变造后又为他人提供的,其伪造、变造行为又构成伪造、变造公文、证件、印章罪,此罪与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之间形成牵连关系、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从一重罪处断。如果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集团中的个别成员分工伪造、变造出入境证件,供犯罪集团使用、应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共犯论处。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犯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是危害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而故意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其主观上大多具有营利目的,但也可能出于其他目的。因此不要求必须具有营利目的。有关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是基于上述不同的构成要件来进行处理和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办理存在异议的,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的,如果对上述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缓刑是否等同于为判刑 哪些人能适用缓刑
      有些罪犯符合条件,因此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往往会同时判处罪犯缓刑,也就是说此时罪犯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的刑罚。不少人在这方面就有疑问了,这样缓刑是否等同于为判刑呢?毕竟此时没有实际服刑,很多人就觉得不能视为判刑。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缓刑是否等同于为判刑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从定义就可以看出是已经判刑了。...


·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有哪些
      抢夺罪是不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而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务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两者属于不同的犯罪,但是认定抢夺罪的时候却很容易与抢劫罪混淆。那么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


·缓刑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一、缓刑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缓刑减刑的条件是必须要在缓刑考验期间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


·危害公共卫生罪怎么处罚?
      危害公共卫生罪怎么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非法组织卖血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组织出卖他人血液的行为,本法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指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境卫生检疫的正常管理活动。违反国境卫生检疫...


·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合伙销售公民信息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赔偿如何赔偿
      故意伤人罪的罪犯嫌疑人或被告人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受害人的家属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求民事赔偿,那么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赔偿如何赔偿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赔偿如何赔偿 故意杀人罪中的受害人家属只能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和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由于犯罪行为...


·涉嫌盗窃属于刑事诉讼法提请批准逮捕是否通过?
      由于抵不住金钱的诱惑,自控力弱的人都会涉嫌盗窃的行为,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一旦认定为故意盗窃都是属于一种严重的情况,只要到了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都会受到法律的追诉,那么涉嫌盗窃属于刑事诉讼法提请批准逮捕是否通过呢,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涉嫌盗窃属于刑事诉讼法提请批准逮捕是否通过? 1、量刑标准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


·2023偷窃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时常会遇到一些偷盗行为,这很令人困扰。虽然有时偷盗的是手机、电脑等价值几千元的财务,但这些财务对于我们非常重要,一旦丢失将产生诸多的麻烦。那么对于偷窃罪应该如何判刑呢?偷窃罪即是《刑法》上的盗窃罪,在一般情况下盗窃财产价值数额较大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那么面临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盗窃财产价值数额巨大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那么面临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盗窃财产价值数额特别巨大在三十万元至五十万...


·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有哪些
      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有哪些 证据的分类是比较多的,常见的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不管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有哪些呢?刑事证据的分类都有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刑事间接证据的使用原则 因间接证据有其自身的特点,所以运用间接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是个困难、复杂的过程。在运用间接证据时,要遵循一定的法则。 1、要对收集的间接证据逐一查证落实,...


·刑事拘留的期限是什么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


·如果网络诈骗300元拘留吗
      如果网络诈骗300元拘留吗? 网络信息的发展使得不少不法分子有了非法钻营的想法,犯诈骗罪触犯了法律,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网络诈骗300元,数额较小,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最低标准,但是也构成了违法行为,可以立案,很多人对此不解。那么网络诈骗300元拘留吗?下面跟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网络诈骗300元拘留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到3000至100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