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俗话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所以按常理来说,我们通常会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债务也理当属于共同夫债。但其实从法律角度来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认定为共同债务是需要很多条件的。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共同债务的认定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的理解与认定。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等。2、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的理解与认定。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这里的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3条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3、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的理解与认定。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此种债务因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因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4、离婚后的共同债务的理解与认定。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二、夫妻共同债务的例外情形1、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另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规定情形的除外。该条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例外情形。一种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并且这种约定本身可以得到证明;另一种是《民法典》规定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是需要视情况而论。主要判断依据是此项债务是否为用在双方共同生活所需。同时,对于债务来源为赌博、或者明确为其中个人债务的则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负债一方个人清偿。
  
  
  


·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哪些问题
      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欠款发生前企业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欠款发生前,作为债权人的企业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审查方的主体资格; 2、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3、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4、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5、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6、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 7、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方能出具应收...


·如何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分析
      如何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分析一、撤销权行使的构成要件: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所谓客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的行为,才能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换言之,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此处所说的处分是指法律上的处分。 具体包括: 第一、放弃到期债权。也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第二、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给他人。 第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如将价值100万元的房屋故意以...


·多次以借条形式借款不还可以起诉吗?
      多次以借条形式借款不还可以起诉吗? 一、多次以借条形式借款不还可以起诉吗? 多次以借条形式借款不还是可以起诉的;一般要走以下程序: 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二、诉讼费的缴纳是怎么样的?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


·刑事诉讼法合同诈骗案怎么规定?具体条款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合同诈骗的案件层出不穷,合同诈骗是一种特殊的与诈骗罪不同的诈骗行为。对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都有相关的刑法进行规定。那么刑事诉讼法合同诈骗案是怎么样规定的呢?具体条款是什么?今天我们对此专题进行资料收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1、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


·别人找自己借钱算非法集资吗
      其实对于非法集资和诈骗,您没有必要说草木皆兵的。一般像非法集资的这种犯罪活动,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总是会存在一定的漏洞的。非法集资和借钱的目的本身就不一样,不过其中有一点共通的是,是否将钱投资给对方都出于本人的意愿。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别人找自己借钱算非法集资吗? 一、别人找自己借钱算非法集资吗? 1、仅仅是借钱,并无非法占有目的的,无论向多少个人借钱,都属于正常合法的民间借贷纠纷,不构成非法集资; 2、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


·一、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责任执行债务清偿义务吗?
      一、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责任执行债务清偿义务吗? 遗产继承范围内需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遗产分割时的义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


·借条原件丢失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借条原件丢失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一、借条原件丢失的处理办法有哪些? 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现金方式支付,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在场证明人等。 2、主张债权的证据: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求还钱。 3、对方财产信息:出借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称无力还钱,出借人可尽量摸清对方的财产情况,主要是房子...


·如果教练欠钱不还怎么办理
      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话,建议还是保全,办的几个案子,诉前财产保全往往可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比如说A公司欠B公司290余万,代理B公司查到B公司有土地,于是就做了财产保全,还没等开庭呢,对方就同意还钱,但是是分期的,...


·离婚后夫妻个人债务?
      离婚后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一、离婚后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 包括: (一)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贷款怎么分割?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时,通过协商无法解决的话,一方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结束夫妻关系。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最关心的应该是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有时候,夫妻一方有银行贷款,可能是房贷,也可能是其它贷款。那么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贷款怎么分割?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贷款怎么分割? 1、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