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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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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中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一、 刑法中妨害动植物检疫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妨害动植物检疫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罪是指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指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第二条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依照本法规定实施检疫。
  
  第五条国家禁止下列各物进境:
  
  (一)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
  
  (二)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三)动物尸体;
  
  (四)土壤;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发现有前款规定的禁止进境物的,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引进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禁止进境物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批准。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禁止进境物的名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法律上对于妨害动植物检疫罪的具体认定和量刑标准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相关事项的处理,可以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但涉及到妨害动植物检疫而造成了严重的疫情的,是可以按照情节严重的标准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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