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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卖善意先占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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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多卖善意先占如何处理(一)一房多卖情形下,多个当事人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怎么处理?出卖人就同一房屋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在合同均为有效的前提下,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确定。买受人中之一人起诉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出卖人以房屋已转让给他人为由提出抗辩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加其他买受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其他买受人另行提起诉讼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依据前款原则协调处理。(二)当事人先后签订数份合同或签订阴阳合同,对房屋价款和履行方式约定不一致的,怎么处理?当事人之间就转让同一房屋先后分别签订数份买卖合同,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履行方式等约定存在不一致,当事人就此产生争议的,应当依据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对于当事人在房屋买卖中确实存在规避税收征管、骗取贷款等行为的,必要时可一并建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也就是说,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避税的,避税的条款因违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无效,仍应按照实际交易价格履行。二、以他人名义购房,借名人与登记人发生纠纷的,怎么处理?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这里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借名购房达成了书面协议,或有证据能够证明借名的事实。且借名人不得以其系实际出资人为由,对方善意第三人,但若第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除外。三、一方当事人确实为购房出资,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系借名关系的,怎么处理?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也就是说,在此情形下,出资人只能向对方当事人主张双方形成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出资人只能要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履行,愿意以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为代价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坚持要求继续履行,经审查合同继续履行不存在现实困难的,应当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合同另有解约定金等约定或符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的法定不能履行或事实不能履行情形的除外。四、房屋买卖合同因一方根本违约解除后,守约方可以主张赔偿哪些损失?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认定和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应从守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赔偿总额中扣除守约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不当扩大的损失、守约方亦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因此获得的利益以及守约方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并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等因素予以确定。也就是说,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卖他人所得额外收入,特别是在出卖方一房二卖,出卖人将房屋以高于买受人所出价格,卖于第三人的情形,买受人有权要求从出卖人转售的更高房价款中分享利益。若善意先占成立,那么卖方需要支付买房合同所载的违约金,如果因违约给买房造成了其他损失,也应当一并赔偿。如果善意先占不成立,那么先签订购房合同的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卖方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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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对房屋租赁行为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房屋租赁人征收一定的房屋租赁税。这里所说的房屋租赁税并不是一个税种,而是一类,包括房屋租赁要缴纳的所有税种。那么,一般纳税人房屋租赁税率标准是什么呢?请阅读下文详细了解。 一般纳税人房屋租赁税率标准是多少 房屋租赁税里面含了多种税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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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二手房卖房违约怎么办? 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由于周期较长、办理的流程又较为复杂,很容易就引发纠纷。出现二手房卖房违约的现象,那要是碰到违约应该怎么办,下面一一为大家介绍: 1、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于买方经济能力关系而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构成合同违约,买方当对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买方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仔细考虑自己的房款来源以及后续支付能力,防止陷入因为一时冲动而购房,导致违约的尴尬境地。 2、由于买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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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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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买卖合同没有网签,并非确定无效。 《房产买卖协议》不违法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已经成立并生效。网签是房地产主管部门因市场管理需要而规定的公示程序,是否网签不影响双方签订的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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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不同的分类,可以将房屋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最为常见的是回迁房、商品房以及自建房等,不同类型的房屋需要满足的验收标准、售卖价格、买卖双方需要承担的责任都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就购买价格来说,在不同的区域,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浮动范围较大。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在购房时需要注意一些维权知识。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北京买回迁房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的相关信息。 一、北京回迁房是否可以买卖 1、 北京目前可以进行合法买卖的住房主要是新建商品房和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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