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初次偷电动车要判多久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盗窃电动车涉嫌盗窃罪,具体如何判刑,要根据盗窃的电动车的价值来定。根据法律规定,盗窃数额达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盗窃数额达1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数额每增加15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盗窃数额达5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额每增加5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盗窃数额达40万元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数额每增加1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以上是数额标准,当然,在司法实践中,还要考虑有无其他加重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从而综合认定要判的具体刑期。《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诉前财产保全保证金要交多少?
      诉前财产保全保证金要交多少?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在充分考虑因保全可能对被保全财产造成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对保全担保数额予以合理调整,规定诉讼保全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或争议标的财产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申请保全的成本。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


·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办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有了显著提升,越来越多的人购买车辆方便自己的出行,因此,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就逐年上升。对此,国家出台了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办法为正确处理道理交通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处理程序以及责罚形式。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具体内容。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


·出车祸要喊对方赔误工费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出车祸要喊对方赔误工费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一)《病历》或...


·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会对现场进行勘查,以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为了保障相关的部门合理、正确的处理交通事故,对事故进行有效、正确的认定,维护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部门会制定责任认定标准。那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试行) (2005年4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 2005年5月1日实施) 为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正确地确定交通事...


·一、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般来说,普通的交通事故时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只有在涉及到人员死亡或者伤残的情况下才能主张,而且还要到法院起诉,获得法院支持后才能获赔。若是私了处理的话,那么这项赔偿是无法获得的。 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不是所有的伤残案件都可以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有时候即便自身的受伤情况评上了伤残等级,有资...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最严重的损害结果就是导致了人员的死亡,而此时肯定无法对死者做出赔偿,但可以对死者的家属进行必要的赔偿。那此时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道路交通事故或其他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费用由以下五种费用构成: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时效是多少
      民事纠纷的问题在现代社会时有发生,想要解决民事纠纷问题无非就是通过协商和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如果无法对纠纷协商一直都需要通过司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民事纠纷中交通事故纠纷也比较常见,但很多人都不知道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时效范围是多少。 有关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1、《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


·车祸二次手术护理费和误工费可以向肇事方索赔吗?
      车祸二次手术护理费和误工费可以向肇事方索赔吗?车祸二次手术护理费和误工费可以向肇事方索赔的。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事故双方在第一时间联系各自的保险公司之后还应当进行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按照相关规定,二次手手术赔偿费就包括误工费的赔偿,在计算的过程不用多次进行计算。二、相关内容拓展1、通事故二次手术和后续治疗费的赔偿标准交通事故二次手术和后续治疗费如何赔偿?根据目前司法实践,法院一般要求实际发生后再另行主张。如果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证明...


·怎样预防汽车购销合同欺骗行为的发生?
      怎样预防汽车购销合同欺骗行为的发生? 一、在关于购车投诉中,合同文本投诉居汽车类榜首 记者走访发现,近年来新车销售中,合同问题上升为焦点。订车条文模糊、口头承诺不兑现等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在去年的投诉中,合同文本投诉甚至超过了质量和售后问题,位居投诉榜首,更占汽车类消费投诉的1/3。 而本报在近年来报道中屡次提及的“展厅装潢和厂家授权的4S店,并不能代表汽车经销商的实力,也不能代表汽车经销商的诚信”观点,也得到业界广泛共识。业内人士分...


·一、交通事故工伤单位赔偿哪些项目?
      一、交通事故工伤单位赔偿哪些项目?交通事故工伤单位赔偿的项目有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应变。岗位工资、岗位补贴、安全绩效奖金属于工资总额范围内,单位应当全额支付。对于浮动性质的工资,单位可以参照职工正常劳动所得来支付其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如果用人单位未提供护理或同意职工自己按...


·开庭后还可以提交证据吗?
      开庭后是否还可以提交证据:开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但要说明理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以下情形:1、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2、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