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效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怎么处理?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无效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怎么处理?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无效婚姻纠纷有哪些证据可以提供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需准备的材料因婚姻无效的原因有所不同。(一)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等等。(二)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能证明夫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等。(三)以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应该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作假身份证明的证据等。男女任何一方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是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的、男女任何一方已经与其他人办理了结婚手续的,都不得与他人组建家庭,否则即使在意外发生的情形下获得了结婚证,婚姻关系也并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怎么判断婚姻是否受胁迫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任何受胁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销的。一方受胁迫与另一方登记结婚后,可以通过提交相应的证据来撤销婚姻关系。那么,现实中,当事人该怎么判断婚姻是否受胁迫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判断婚姻是否受胁迫 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他人实施损害相威胁,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婚。胁迫的手段有两种类型:1、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相威胁,而使某人产生恐惧。将要发生的损害可以是涉...


·一、离婚财产明细都包括什么?
      一、离婚财产明细都包括什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


·有越来越多的人觉得当代婚姻的本质其实就是属于一种经济制度的
      有越来越多的人觉得当代婚姻的本质其实就是属于一种经济制度的,在经济问题上不足够独立的女性,其实很难维护好自己婚姻生活的幸福度的。如今经营婚姻的成本是很高的,有很多人在感情破裂的时候会选择用协议离婚的这种方式结束婚姻生活,但是夫妻协议离婚抚养权怎么约定可能就成了当事人特别疑惑的。 夫妻协议离婚抚养权怎么约定? 甲方(男方):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鉴于: (1)甲乙双方于_____登记结婚,__...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财产问题,最常见的就是夫妻,他们对财产难免也会有争执,而且也希望各自有更好的主控权,而我们首先要面临的问题是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什么呢?我们需要对此了解一下,对已经结婚或者未婚的人都大有好处,下面让我们来为你们解释下: 1、夫妻共同财产是指什么呢?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


·确认婚姻无效案件管辖权由谁管?
      1、案件管辖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由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由结婚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查明结婚当事人是否存在违反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便于人民法院及时将审理结果寄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也便于当事人提出申请和参加案件的审理活动。2、审理与裁判《婚姻法解释(一)》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由此可见,与一般诉讼案件...


·结婚了不到三年离婚能分财产吗?
      结婚了不到三年离婚能分财产吗?结婚了不到三年离婚能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只有离婚判决书没有离婚证算离婚吗
      只有离婚判决书没有离婚证算离婚吗 一、只有离婚判决书没有离婚证算离婚吗 法院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结果写成的法律文书。法院判决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结果,都是对原、被告双方身份关系确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有人说:“拿到离婚证书才算离婚,就算有离婚判决书也不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


·上门女婿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抚养费也按照规定支付
      上门女婿离婚后抚养费怎么支付抚养费也按照规定支付,夫妻共同财产和是不是上门女婿没有关系,和其他夫妻是一样的,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就按照分配原则分配。上门女婿作为正常婚姻的一份子,也是享有财产均分的权利的。切勿因为入赘而以为财产全归女方所有,必要时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离婚不看身份和关系,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双方平均分割。上门女婿离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都是适用的。除非双方有婚姻财产协议...


·起诉离婚有哪些证据?
      起诉离婚有哪些证据? 起诉离婚有哪些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 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


·离婚财产分割的律师费用怎么收取
      夫妻双方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对于财产分割部分达不成协议的,将需要通过律师来进行解决,不管是什么案件,律师代理都是要给律师费的,由于很多人对财产分割的律师费用问题不了解,那么离婚财产分割的律师费用怎么收取呢?下面就由帮您解疑答惑。 一、计件收费(没有财产需要分割的离婚案件)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在上海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与请律师代理其他诉讼与非诉讼案件一样,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资历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如何解决?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如何解决? 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但双方也可以协议由父亲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如果父母均要求子女与自己一起生活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对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跟随父亲还是跟随母亲一起生活有争议时,父母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继父或继母在与生母或生父的婚姻期间抚养继子女,但在离婚后,继父或继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则未成年子女应当由生父母抚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