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突然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突然辞退员工应该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辞退,需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立刻终止吗?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立刻终止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理解《劳动合同法》第68条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明确的定义,该条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1.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类特殊的用工形式。全日制用工的本质是一类用工形式,因此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而不是民事雇佣关系;双方达成的协议是劳动合...


·投诉公司加班不给工资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投诉公司加班不给工资需要提供哪些资料?1、投诉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等;2、投诉文书或《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登记表》(现场填写)。投诉文书应载明下列事项:(1)投诉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信息、文书指定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2)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住所和联系电话;(3)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明确具体的投诉请求。投诉文书还可以载明证据、证据来源、证明目的、证人姓名及其联系方式等。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劳动者如果进入一家公司,该公司在劳动者入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劳动者如果进入一家公司,该公司在劳动者入职后一般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来约定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责任和义务。但是有的时候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或者由于某种原因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员工入职没签合同应当怎么办呢?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员工入职没签合同怎么办 1、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上班第二个月以后的双倍工资、补缴社...


·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旷工多少天可以?
      双方签署好劳动合同后,员工就应该尽到自己的责任。有些员工心思不在工作上面,无故旷工,这种行为会影响单位的正常管理秩序。作为单位,可以选择将其开除,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旷工多少天可以?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旷工多少天可以? 旷工,指无正当理由,既不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缺勤,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但不是有旷工就可以解除合同,旷工达到所在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天数...


·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工程建设是一个重大的活动,它的涉及面十分广泛,是您在进行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会综合比较建设行业,选择一个靠谱的建设工程的公司。我国对于工程质保期作出了相关规定,也是为了促进工程的质量服务提高。那么,有人问到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为两年。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


·海口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其实在生活当中,有一部分受工伤的员工在做过工伤认定以后,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进行工伤鉴定。当然如果工伤的程度本身就较轻的话,就没有必要进行工伤鉴定。但是根据实际情况,如果自己的工伤是可以评上等级的话,不去进行工伤鉴定,那赔偿数额肯定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海口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海口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


·个体工商户偷税漏税立案标准是多少?
      个体工商户偷税漏税立案标准是多少?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


·劳动争议调解书强制执行有哪些步骤?
      劳动争议调解书强制执行有哪些步骤? 劳动争议调解书强制执行的具体步骤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 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


·上班时间犯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犯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时间犯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犯病死亡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


·主动离职失业金怎么领取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
      主动离职失业金怎么领取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5.失业人员自与...


·劳动合同法定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派一员工去另外一公司工作,两个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公司与外派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以劳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