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女方名下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协商后进行分割;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一方所有。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时哪些财产是可以被分割的
  
  离婚时只有共同财产是可以被分割的,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已经与他人组建了集体的公民来说,并不是自己私人名下的财产就一定属于个人财产,若结婚前后男女双方没特殊的约定,那么在结婚后的工资等的收入,虽然在各自名下,但依旧属于共同财产,此类财产在离婚时是需要协商后分割的。
  
  
  
  
  
  
  
  


·离婚后5类财产不再平均分割的是什么?
      离婚后5类财产不再平均分割的是什么?1、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依此规定,房子结婚后当然是你的。2、事故赔偿和补偿费用伤残赔偿金十个人财产,离婚不会分割。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


·婚姻的新规定分居多久才可以提出离婚
      婚姻的新规定分居多久才可以提出离婚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


·离婚诉讼中能否变更诉讼请求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离婚诉讼中能否变更诉讼请求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允许原告变更诉讼请求的。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案件中尚未超过举证期限,所以变更诉讼请求还是可行的。二、离婚案件立案通常要带哪些材料1、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的写法以及应当注意的问题,在《如何书写离婚起诉状?》中已有...


·18岁以后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是具有法定抚养义务的,通常情况下认为父母抚养子女到18周岁成人就可以了。那么,子女18岁以后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若你在这方面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18岁以后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需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1、孩...


·诉讼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除了登记离婚,夫妻还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离婚。如果男女一方要通过诉讼离婚,就要满足一些条件。那么,诉讼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呢?要是不符合条件,肯定最终也就无法离婚了。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诉讼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诉讼离婚适用以下条件: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


·夫妻婚前财产证明要怎么开?
      现如今,离婚案件纠纷越来越多,为了避免此类纠纷,很多年轻夫妻都会选择做一份婚前财产证明,防止以后证据不足,当做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虽然此行为情理上有待商榷,但是法理上是很明智的选择。那么,夫妻婚前财产证明要怎么开?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需准备下列材料 (1)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2)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 1、当事人的姓...


·离婚时可以少分财产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离婚时可以少分财产的法定情形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小明背着小红馈赠给别的女人金银首饰、汽车、房屋等,金...


·家庭调查时赡养人口数怎么填
      关于赡养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国法律法规当中要求的当事人必须应尽的义务。国家相关部门在某些情况下会根据相关政策的需要,对我国家庭成员进行赡养人口的调查。在赡养人口数的填写上是有规定的,是不能随便乱填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家庭调查时赡养人口数怎么填?一、家庭调查时赡养人口数怎么填?实际赡养几口人,就填多少。赡养人口,是指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来源的老人,如果没有这样的老人需要赡养,那就不要填,这与家庭人口是两码事。赡养人口数,应填...


·新婚姻法第十条内容规定
      新婚姻法第十条内容规定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释义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释义】 本条是关于无效婚姻的规定,是这次婚...


·新婚姻法离婚抚养权规定内容
      目前,离婚就像成为了家常便饭一样,当夫妻之间出现矛盾需要解决的时候,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过不下去就离婚吧,也正因为如此,离婚率已经越来越高。但是,当夫妻在选择离婚的时候,一定要考虑的一件事情,就是孩子的抚养权,有人愿意养孩子,有人不愿意养孩子,那么新婚姻法离婚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抚养权的归属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


·妻子生产时丈夫的陪产假怎么算
      妻子生产时丈夫的陪产假怎么算?陪产假的起算时间一般是妻子分娩的那天起算。陪产假的时限,《劳动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个省市根据自己的省情作出了相对应的规定。比如山东省,《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二、产假的时间是多久?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