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检徇私舞弊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商检徇私舞弊罪量刑有什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 【商检徇私舞弊罪】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嫌在商品检验过程中,为徇私情、私利,对报检的商品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商检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包括将送检的合格商品检验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检验为合格等行为的,应予立案。二、法院量刑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三、涉嫌商检徇私舞弊罪不认罪可以定罪吗?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国家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检验商品的时候,商品符合我国质量标准的才能出具质量合格的标识,如果徇私舞弊,这些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流入市场后,会给公民身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的影响。
  
  
  


·在什么情况下判刑监外执行
      在什么情况下判刑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上述第2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


·新刑法猥亵罪怎么认定?
      新刑法猥亵罪怎么认定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据此,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猥亵他人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 一、行为主体 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包括男性、女性)。根据修改前(刑法修正案九未颁布施行以前)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持刀伤人畏罪潜逃怎么判刑?
      持刀伤人畏罪潜逃怎么判刑?这要先分清当时犯罪的主观恶意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并要看被害人受伤等级。构成故意杀人罪,可以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只有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不论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犯罪后畏罪潜逃的,均应从重处罚。二、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构成是什么?故意伤害罪...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是怎样的
      由于我国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是非常的注重证据的,所以为了约束我国公安部门和案件有关的相关人员,通过不正当的手段非法取得证据,新刑事诉讼法当中专门针对证据的问题进行了规范。所以说关于新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是怎样的这就需要涉案的相关人员要提前了解一下。 一、新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是怎样的? 1、修改了证据的概念。 旧法将证据定义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新法将证据概念修改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后者比前者少了“真...


·传销开发人员量刑标准
      量刑标准如下:行为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


·强奸罪加重处罚的情节是什么
      对于很多犯罪都是有几个量刑幅度的,甚至有的时候还会对行为人加重处罚。那对于强奸罪来讲,法律规定的加重处罚情节有哪些呢?针对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告诉你强奸罪加重处罚的情节是什么。 一、强奸罪加重处罚的情节是什么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由此可以看出,行为人在实施强奸行为时,主要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刑事案件赔偿钱算不算认罪态度良好?
      刑事案件发生后,受害人除了要求法院作出判决外,还会主张民事赔偿,可以在法院审理的时候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时候,犯罪嫌疑人会主动承担赔偿,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失给予物质赔偿。那么,刑事案件赔偿钱算不算认罪态度良好?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分析。 一、刑事案件赔偿钱算不算认罪态度良好? 《刑法》第61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判处。” 《刑法》第63条...


·非法盗伐林木罪怎么认定 盗伐林木罪怎么处罚
      我国对林业资源的保护其实一直都是很重视的,虽然也允许砍伐林木,但也要注意砍伐的限度,不能有滥砍滥伐和盗伐林木的情况出现,否则情节严重的话,就会被认定构成盗伐林木罪或者滥伐林木罪。那其中对于非法盗伐林木罪该怎么认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非法盗伐林木罪怎么认定1、应当妥善处理聚众盗伐(哄抢)林木的事件。对聚众哄抢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一般参加者,不宜认定为犯罪。2、应当正确处理盗伐林木罪与非法采伐国...


·应该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
      在我国,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东西,如食盐、烟草等等,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般是进行了管控的,即只有取得了相应的经营资质之后才能开始售卖,否则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非法经营罪。实践中对此罪的认定是比较重要的,那究竟应该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该如何认定非法经营罪 1、客体要件 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


·故意伤害罪怎样认定,如何认定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严重侵犯人体健康的犯罪,此类犯罪不仅严重威胁、危害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而且也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实践中,也要先对故意伤害罪做出认定,那到底对故意伤害罪怎样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怎样认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侵犯或者损害被害人身体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


·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了哪些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在法院对犯罪分子量刑处罚的时候,可以同时宣告缓刑,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是可以适用缓刑的,我国对缓刑适用的对象是作出了明确规定的。那究竟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 一、缓刑适用的对象包括了哪些 1、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