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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对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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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刑法对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第九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 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 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第十条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十一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犯 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 的规定处罚。第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 从重处罚。涉及到销售有毒食品的行为,必然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等情况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具体的量刑处罚情况,应当根据实际造成的违法事实后果,以及是否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来进行合法的认定,达到立案标准的就需要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无锡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抢夺罪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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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不捕申请复议复合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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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死刑犯可以缓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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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批下来就可以出狱吗
      不可以。法院减刑公示名单公布后,犯人具体出狱时间取决于减刑后剩余的刑期,只有犯人把剩下的刑期全部执行完毕后才可以出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


·中国刑诉法规定外国人犯罪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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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逮捕后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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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假释期间犯新罪的怎么处理
      一、无期假释期间犯新罪的怎么处理? 《刑法》第八十六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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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减刑不能少于多少年
      一、我国规定无期徒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多少年?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二、无期徒刑减刑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


·知识产权与犯罪有哪些规定?
      知识产权与犯罪有哪些规定? 一、知识产权与犯罪有哪些规定? 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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