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和著作权有何区别2023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专利和著作权有何区别(1) 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内容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比如电视机的发明、灯泡的制造方法、可口可乐瓶独特的外观设计等。(2) 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由保护对象所决定,著作权法可以保护两部主题内容相同的作品,只要这些作品具有独创性;但专利权不会保护主题内容相同的两个发明创造,例如,甲发明了电视机,并申请了专利,乙就不能再申请这一专利。(3) 权利产生方式不同著作权通常可以自动产生,不必经过任何登记或审查程序;专利权则必须依法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后授予合法申请人。(4) 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的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而专利权仅包括实施权、许可他人实施权、转让权等财产权内容,不包括人身权内容。(5)保护期限不同专利权保护的期限是不同的,专利有三种,发明专利权期限是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都是十年。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中,作品的作者是公民,保护期限至作者死亡之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其他组织的,保护期限到作者首发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是作者的书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成权的保护器不受限制。二、不受著作权保护对象1、不具备作品实质条件,主要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2、为保护 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不适宜以著作权法保护(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单纯事实消息。)一项作品只要是独立创作完成的,尽管会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都会获得著作权且受相关法律的保护,而专利权却不相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专利法只会授予先申请人,且如果发明人获得了此项专利,其他人未经他的许可,就不能使用这项技术。
  
  
  


·国际商标怎么注册,有哪些注意事项
      国际商标怎么注册,有哪些注意事项 国际商标怎么注册呢?想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国际商标,说的简单点,我们现在所说的商标为国内商标,即一般是在一个国家内部用的,而要是申请注册成为国际商标的话,那么就是在国际上通行的。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国家商标注册的相关知识。 一、国际商标怎么注册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


·软件著作权测试登记材料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测试登记材料是什么? 软件的开发只有向国家机关登记相关的著作权才能保证即使被侵犯权益也能获得救济,但软件著作权的申请并不是简单地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书就可以的,而是需要各种测试并且准备好登记材料才可以顺利完成申请。那么,软件著作权测试登记材料是什么? 一、软件著作权测试登记材料是什么? 1) 申请表。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身份证复印件每件两份。 3) 源程序(使用计算机语言编写的指令或者语句序列) ...


·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什么?
      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什么 一、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什么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 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2、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


·符合哪些条件能取得商标权
      符合哪些条件能取得商标权 一、符合哪些条件能取得商标权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 (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3)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4)不属于商标法所作的禁止性规定范围。 (5)应依法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未经注册,其使用人不得取得商标权。 二、取得商标的途径有哪些 (一)原始取得 ...


·如何确定影视作品著作权人
      如何确定影视作品著作权人《著作权法》中保护的作品包括了文字作品、音乐作品、影视作品等等,而针对不同的作品,法律规定的著作权人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影视作品著作权人该如何确定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谁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胶片、磁带等一定物质载体上,由一系列相联的画面或者加上伴音组成的,需借助一定的机械装置才能放映、播放的作品。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享有。《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


·电子专利申请费用要好多
      电子专利申请费用要好多 国 内 部 分(人民币:元) (一)申请费 全额 个人减缓 单位减缓 1.发明专利 900 135 270 印刷费 50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2.实用新型专利 500 75 150 3.外观设计专利 500 75 150 (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


·什么样的专利纠纷允许调解?
      什么样的专利纠纷允许调解? 一、什么样的专利纠纷允许调解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依当事人请求调解除专利侵权纠纷以外的专利纠纷,包括: (一)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二)发明人或设计人资格纠纷; (三)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纠纷; (四)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 二、专利纠纷的调解结果有哪些? 专利纠纷的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原则。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市管理专...


·销售商标侵权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销售商标侵权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经商标注册人许可,若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抄袭部分侵犯著作权吗?
      抄袭部分侵犯著作权吗?抄袭部分显然是可以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二、侵犯著作权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1、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商标恶意抢注是否实际使用的规定是什么?
       一、商标恶意抢注是否实际使用的规定是什么? 申请人是否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商标抢注行为通过以下情况来确定:(一)在商标抢注行为中,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 (二)在商标抢注行为中,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 (三)在商标抢注行为中,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 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商标抢注行为要件 在商标...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为多少年?
      个人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为多少年?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给予保护。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