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至人死亡量刑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可能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交通事故至人死亡量刑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起诉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涉案对于受害人在事故中受到的经济损失,以侵权责任法生效日划分,处理程序有所不同。2010年7月1日之前发生的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案件被害人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只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在刑事判决生效后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并且对于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再处理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但在2010年7月1日之后发生的案件,依照生效的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就没有以上那些限制,即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那么,受害方如果遇到这种造成死亡的交通事故索赔案件,应该考虑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来尽可能获取多的经济赔偿:第一个是要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要求追究侵权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请求民事赔偿调解,以调解促和解,以和解促赔偿,用谅解和缓刑提升赔偿额;第二个是处理侵权责任法生效后发生的案件,在肇事车辆有交强险的情况下,可以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请求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在内的全面赔偿。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判定是否吊销驾驶证的关键,要看司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车祸不赔偿怎么打官司
      车祸不赔偿怎么打官司 在生活当中,每天都有车祸发生。在发生车祸后,双方会对赔偿事项进行协商,如果对赔偿事项协商不到位,就会产生纠纷。这时候,有很多人会选择用法律的手段进行纠纷赔偿判定。那么车祸不赔偿怎么打官司,具体流程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话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车祸不赔偿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一)起诉和受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


·电动车被汽车撞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看具体情况。变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下:1、在弯道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2、在窄桥上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3、在没有中心线或双向单车道的路上,从前车右前方超车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4、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


·一、交通事故主动承担全责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主动承担全责可以吗? 当然可以,但是承担全责就要承担所有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由此连带的就是扣分和行政处罚。 交通法规规定的全责情况有: (一)追尾前车的; (二)倒车尾撞后车的; (三)溜车的; (四)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五)逆向行驶的; (六)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七)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八)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九)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十)不按规定超车的; (十一)不按...


·车辆划痕险不能单独增加吗
      车辆划痕险不能单独增加吗? 一、车辆划痕险能不能单独增加 这个跟你投保保险公司的政策有关。比如人保不保划痕,平安、太保都可以保划痕。相邻的城市人保就可以保划痕险。你可以到当地保险公司去增加险种,不用通过4S店。 二、如何购买划痕险? 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可投保划痕险。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辆、非营业车辆可投保,是指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发生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保险公司按...


·如何确定地下车库产权的归属地下车库的归属是属于所有权者
      如何确定地下车库产权的归属地下车库的归属是属于所有权者。至于谁是所有权人,那就得看购房合同的约定了。有些销售方为了吸引购买者,以购房送车位的形式销售。如果没有约定,那就是属于房地产开发商了,当然作为业主是可以把它买下了,并且会得到相关的不动产证明的证件。如果没有购买,一般都是由物业管理的人负责收费,以出租的形式暂时处理这些车位。如果是以租赁的方式的话,那么业主是没有所谓的优先权的。那就是得讲究先到先得了。而这些车位也不可能归于小区所有业...


·一、交通事故受伤误工期计算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受伤误工期计算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多处受伤误工期计算,是从该受伤的员工接受治疗时开始算起,并且一直到该员工完全恢复,能够正常工作和生活。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确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期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确定,在要求进行误工费赔偿时,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具体的误工时间,否则还很难获得赔偿。具体如下所述: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包括两个方面的证明:1、治疗期间;2、因受害人身体康复的需要必须...


·交通人伤事故理赔范围有哪些?
      交通人伤事故理赔范围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缝合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伤疼费...


·一、发生交通事故案件,一定需要委托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案件,一定需要委托吗? 无论是对于受害者还是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由于意外造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会用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一般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自认倒霉,有的受害者能获得一点赔偿就了事,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权益,因此还会错过了诉讼时效,留下后遗症终身痛苦;有的肇事者却成了他人的自动提款机,由于企图隐瞒事故,遭受他人的不断勒索,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拖了数年未能解决。 因此,对于交通事故律师而言,能够迅速合理...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一直呈上升趋势。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各个省份都有适合自己本省实际情况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那么,您有了解过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吗?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又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一)《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中“自治区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意外交通事故是难以避免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意外交通事故是难以避免的,严重的可能造成人身和财产的损失,轻则会产生车辆剐蹭划痕等问题。面对交通事故的办法是等待交警依据交通法规进行调查和处理,绝不能驾车逃逸。驾车逃逸是情节极为恶劣的行为,那么车辆发生一点擦挂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一点擦挂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 1、终生禁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一、四川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四川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方法是什么?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