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与商标权同时主办该怎么判?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著作权与商标权同时主办该怎么判?
  
  一、著作权与商标权同时主办该怎么判
  
  1、侵犯商标权的,法院会根据具体侵权情况判决侵权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如果是侵权行为严重的,法院会判决侵权人有期徒刑、罚金、没收财产等。
  
  2、侵犯著作权的,法院会根据具体侵权情况判决侵权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情节严重的,法院会判决侵权人有期徒刑、罚金、没收财产等。
  
  3、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是侵权纠纷的核心和关键,是权利之争的根本利益所在,而停止侵权应是赔偿损失的前提。在诉讼中,权利人往往将物上请求、认定权利归属、停止侵权等与债权请求——损害赔偿一并提出。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与侵犯著作权的诉讼也不例外,但是,由于前提限于侵权行为人的同一行为同时侵犯了同一权利人同时拥有的商标权和著作权,所以,承担一个停止侵权的法律责任即可满足权利人保护自己权利不受继续侵害的要求。
  
  4、从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和预防侵权行为的角度出发,权利人应当有权在行使一个请求权即获得足额损害赔偿的情况下,仍然有权就另外一个请求权提起诉讼,从而获得法定赔偿。或者在只能适用法定赔偿的情况下,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两个法定数额以下的赔偿。
  
  5、在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和著作权的责任竞合中,在目前的立法模式下和司法实践中,应当是以弥补权利人的实际损害为原则,以法定赔偿为补充。只是法定赔偿的性质应为惩罚性而非补偿性。就侵权行为人而言,其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则完全取决于权利人的选择,权利人有权选择侵权行为人依何种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二、著作权与商标权同时主办该怎么判法律规定
  
  1、《著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2、《商标法》
  
  第五十二条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商标被抢注提起诉讼应该怎么要回?
      商标被抢注提起诉讼应该怎么要回如果商标正在公告期的,企业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商标异议无效并商标被注册成功的话,企业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因为对于恶意注册的,商标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的。如果对方3年内未使用商标的话,企业可向商标局提出撤销,如果确实没有使用,那么商标是被必撤的。实在不行的话只能够通过商标交易来获得商标,不过可想而知,既然是被恶意抢注...


·代理机构抢注商标应如何应对
       一、代理机构抢注商标应如何应对?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 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


·法律规定专利权特征的有什么
      专利权特征的有什么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有哪些,商标权包括哪些内容?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有哪些,商标权包括哪些内容?商标只有在经过注册登记之后,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商标所有人来讲,该如何申请办理商标注册是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权取得的条件都有哪些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商标权取得的条件有哪些? 商标权取得的条件:(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


·专利权人变更官费费用是怎样收取的
      专利权人变更官费费用是怎样收取的在各行各业,专利往往层出不穷,这就会存在专利人的问题。专利权人变更费用是如何收取的呢,在专利转让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那些问题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有关专利权人变更官费费用的相关知识。 一、专利权人变更官费费用的收取程序 专利权人的变更,应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的“办事区、表格下载”一栏中有《100016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下载)1、自提...


·专利普通许可合同范本的模本是什么样的?
      专利普通许可合同范本的模本是什么样的? 现在社会,越来越多人致力于研发,小到经常看的“我爱发明”,大到各国自主的科技研发,而关于研究成果,往往会申请专利,而关于专利许可,也有几种方式,今天我们就着重给您整理了关于专利普通许可合同范本,为方便您在工作中作以参考。 专利普通许可合同范本如下: 专利许可使用协议 甲方(专利权人): 乙方(专利受让人): 为了更好地把专利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甲、乙双方就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许可使用...


·恶意抢注商标的概念是什么?
      一,恶意抢注商标的概念是什么?恶意抢注商标的概念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多发生在以“申请在先”为授权原则、能带来一定经济利益或精神利益的权利领域,故多发生于商标、域名及商号。二,法律依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


·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怎么计算
      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怎么计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那么侵权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责任。而在民事责任中主要的也就是赔偿的问题了。那么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怎么计算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侵犯商标权的赔偿怎么计算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


·商标侵权经营者怎么赔偿?
      商标侵权经营者怎么赔偿?经营者销售假冒品牌产品,确实对品牌造成商标侵权,如果提供证据证明不知所购货物为假,属于正常进货,且提供进货渠道的,可以减免实际赔偿损失金额。一般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均无法确定的,由法院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综合酌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著作权能继承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著作权能继承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著作权能继承,但是在我们国家只限于著作权当中的财产权利。作者去世后,继承人或第三人可根据作者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主体。一般而言,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继承,人身权利不能继承。但是,对于死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继承人能否行使发表权以及能否享有遗作的著作权的问题,各国规定不一。大多数国家著作权法均规定,凡作者生前未发表也未在遗嘱中明确是否发表的,遗作的发表权...


·有专利侵权行为承担什么责任
      有专利侵权行为承担什么责任行为人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多数情况下都是会给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因此,专利权人可以收集相应的证据,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那具体来说,有专利侵权行为承担什么责任呢?如果你对此不是很清楚,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一、有专利侵权行为承担什么责任 专利侵权的行为是常见的,侵犯专利权就是通过假冒、擅自销售等方式对专利权人合法所有的专利进行侵犯,那么专利侵权行为应负哪些法律责任呢?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专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