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抵押登记到哪里办?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房产抵押登记到哪里办?
  
  一、房产抵押登记到哪里办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流程
  
  房地产抵押登记基本程序如下:
  
  1、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请
  
  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
  
  A、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
  
  B、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C、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D、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E、权属有争议的;
  
  F、法律、法规或市、区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
  
  驳回登记申请,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A、身份证明;
  
  B、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书;
  
  C、抵押登记申请书是否按要求填写;
  
  D、抵押合同书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5、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6、立卷归档
  
  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房屋抵押到期贷款还清后,可以联系银行领取注销抵押的资料,包括银行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注销登记申请书、委托书、他证等材料并可携带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办理注销手续,办好手续之后才算真正注销。
  
  


·遇到租房合同无效可以怎么处理?
      遇到租房合同无效可以怎么处理? 一、租房合同无效怎么处理? 当租房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按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房客可以申请退房,房租租赁恢复到签订租房合同之前的状态,房客应将房屋恢复到出租前的状态。 1、过错方应当赔偿损失 如果造成租房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所对应的经济赔偿。 2、合同无效装修纠纷的处理 若是房客或房东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在无效合同执行...


·撤销婚姻房产的协议分割是否可以
      男女双方在处理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的时候,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在拟定离婚协议书以后,签字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一般情况下,只要签字就代表着对于离婚协议书当中的内容都是同意的,离婚协议书当中肯定会对房产的分割也会做出相关约定,问题是有些人在签了离婚协议书以后,不过多久又开始考虑撤销婚姻房产的协议分割是否可以? 一、撤销婚姻房产的协议分割是否可以? 可以起诉,但可能法院不会判决撤销离婚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


·公证房产遗嘱给子女需要什么材料?
      公证房产遗嘱给子女需要什么材料? 一、公证房产遗嘱给子女需要什么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本,无论到哪里办理什么事情,都是最基本的需要出具的资料,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已经出境的,还要提供护照、通行证的复印件来证明; 2、遗嘱中需要继承的财产的财产清单及相关的产权证明,遗嘱继承继承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需要证明该财产均是属于个人所有的,且无其他的产权纠纷。 3、遗嘱书或者是遗嘱文件等,这是遗嘱公证最根本的,要保证遗嘱...


·农村撤迁安置房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农村撤迁安置房继承纠纷怎么处理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2、咨询当地公证处。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若属征地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由继承人带好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婚后购房合同写谁的都一样吗
      要看具体情况。婚后购房合同写谁的名字,所有权归谁要具体分析一下。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


·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什么(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
      签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什么(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另一方房产可以吗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另一方房产可以吗一方债务夫妻共同房产是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除外。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


·买房子关系重大
      买房子关系重大,其中自然少不了一下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而这也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因此是不得不注意的,否则日后就会影响到自身利益。那究竟在买房子的时候,购房者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相信大多数人第一次买房都还搞不清楚,接下来,本站我们针对这一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是必须要买“五证”俱全的房子。这一条看似简单浅显,可以说人人都知道,可是您在买房特别是在买期房的时候,由于心态和心理问题,架不住商家的忽悠,最容易忽略的往往就是这一条。结果不少朋友...


·离婚时有限产权房如何分割?
      离婚时有限产权房如何分割??1、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夫妻离婚小产权房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3、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


·农家乐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农家乐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农家乐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建农家乐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


·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可以说其中的产权纠纷是比较严重的,同时也是
      在购买房产的时候,可以说其中的产权纠纷是比较严重的,同时也是经常出现的。此时若不能尽快的进行处理,势必会给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损害。而现实中也是可以对产权纠纷进行防范,不过此时会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那到底防范产权纠纷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弄清房屋产权是买卖房产的“必修课”,只有产权清晰的房产才能顺利上市交易。防范产权纠纷需要先确定房屋的具体产权是否有限制。 (一)产权交易是否有限制。如存在被抵押、涉讼、被列入拆迁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