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以放弃继承遗产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的话,就是享有继承权的。但有的情况下,可能继承人会选择放弃遗产继承。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可以放弃继承遗产吗?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可以放弃继承遗产吗
  遗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也就是说,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同时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为了防止放弃遗产反悔所带来的被动情况,建议公证为妥。办理放弃遗产继承权只要到当地的公证处申办公证书就可以了,申请办理放弃继承遗产公证书,须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是:1、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身份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般须复印两份);2、有关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3、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4、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信件。
  二、继承遗产应该如何进行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遗产一般按下列规定进行: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由于继承权属于民事权利的一种,对于继承人来讲,其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来表示自己放弃遗产继承,其实也就是放弃自己的继承权。而此时最好是办理一个公证,这样不管是对自己来讲,还是对其他继承人来讲都是很好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其合法利益。以上就是对“可以放弃继承遗产吗”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赡养老人和继承的关系有吗?
      赡养老人和继承的关系有吗? 一、赡养老人和继承的关系有吗? 赡养老人和继承两者没有关系: 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关系; 2、如果当事人对老人的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在老人生前提出; 3、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4、如果对继承份额和继承人的范围有异议的,可以协商或者起诉解决。 二、法定继承的条款有哪些内容? 《民法典》(于2021...


·遗产分配比例计算是怎样的
      遗产分配比例计算是怎样的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


·遗产继承诉讼时效对应的法条是什么?
      遗产继承诉讼时效对应的法条是什么?遗产继承诉讼时效对应的法条是《民法典》当中的25条第2款规定以及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


·遗产分配顺序具体是怎样的遗产分配顺序
      遗产分配顺序具体是怎样的遗产分配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


·法律上的继承概念是指什么
      法律上的继承概念是指什么 一、法律上的继承概念是指什么? 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其遗留的个人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继承的法律特征: (一)自然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是发生继承的前提。只有财产所有人死亡,才能发生继承问题。 (二)死者有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财产继承的基本条件。继承是对死者遗产的继承,如果死者没有遗留财产,继承不会发生。 (三)依法或依遗嘱,死者应有合法继承人。合法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死...


·一、第二顺位继承人有哪些?
      一、第二顺位继承人有哪些?1.兄弟姐妹。①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亦属“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才能互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②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2.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可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须注意: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


·继子女的继承权有年龄限制吗?
      继子女的继承权有年龄限制吗? 一、继子女的继承权有年龄限制吗? 按《民法典》规定,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为法定继承人。一般是指继子女未成年,即未满18周岁的。对已成年但仍在就读的继子女,也可放宽到其学业结束。如父亲或母亲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且具备自食其力的条件的,继子女不能继承继父或继母的遗产。 成年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分二种情况:如果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那么没有继承权;未成年就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分为第...


·夫妻双方是无效婚姻有继承权吗
      夫妻双方是无效婚姻有继承权吗?无效婚姻当事人是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夫妻之间彼此才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再婚夫妻有相互继承权吗
      有的男女在离婚之后,找到了自己的真爱又会再婚。而对于再婚的夫妻来讲,因为有过一段婚姻了,所以此时会格外小心,也会相应了解类似于再婚夫妻有相互继承权吗这样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再婚夫妻有相互继承权吗 夫妻互相享有继承权,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的一个重要标志。夫妻间的继承权是基于婚姻的法律效力产生的,是以夫妻的人身关系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只有具备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的遗产。夫或妻...


·放弃继承权能否不赡养
      放弃继承权能否不赡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9条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不能因继承权的放弃而免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人放...


·一、老人遗产子女都有继承权吗?
      一、老人遗产子女都有继承权吗?老人遗产子女不一定都有继承权,存在法律规定的杀害继承人或者是被继承人行为,将会导致丧失继承权。具体遗产的分配如下所述: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