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抵押登记在哪个部门办理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房产抵押登记在哪个部门办理
  
  一、房产抵押登记在哪个部门办理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二、房产抵押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所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抵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做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必须要有以下的有关资料以及相关的材料:
  
  法律明确规定,在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的确需要的相关的资料以及材料很多,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说明,在做房地产抵押交易时,须在拥有者在签署抵押合同中要小于三十天,在房地产的登记地的有关部门,如房屋土地管理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记录,并且抵押登记手续是一个必须执行的法律规定的程序,还是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是所需材料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件。在房地产拥有者办理房地产抵押有关登记时,办理抵押的权利人应该带齐以下法律文件:
  
  第一个,在营业期间必备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
  
  第二个,房地产所属者的身份证件和复印件或者法人代表的开具的证明书;
  
  第三个,如果委托了代理人办理相关的手续,那么必须应还有法人的代表或当事人给予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说明文件;
  
  第四个,对房屋抵押者的借款的合同(或者主要的合同);
  
  第五个,双方应该出于抵押的相关合同;
  
  第六个,房地产所属者的抵押物的相关部门给予的产权证明(其中主要的包括我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相关部门给予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等等;
  
  第七个,在特殊情况下,要是被抵押物不是个人拥有的,而是隶属于合资的企业或有关的股份公司拥有其所有权,应该出示董事会的同意抵押的决议书以及相关的文件;
  
  第八个,若是之前抵押过,现在需要重复抵押,那么必须提供之前相关的抵押权人同意授权并且再次抵押的相关书面文件;
  
  第九点,若是需要抵押的房地产是两人或以上共有房产的抵押,那么必须提供所有共有人都同意的相关的书面文件;
  
  第十点,抵押人必须出示相关的声明并且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文书说明其有瑕疵;
  
  第十一点,必须具备其他的和抵押有关的有法律效应的法律文件。
  
  第十二点,双方的手续必须要齐全,并且经过相关部门审查以及核对。
  
  在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首先,在有关部门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的申请表;
  
  其次,房地产抵押的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关部门的《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向上级提交有关的材料以及资料;
  
  相关部门会在一到两天内做好房产抵押登记初审;
  
  在复审人员按要求相关部门的要求审核登记材料后,必须要核对电子数据并且签署相关部门的复审意见。 要是没有符合条件的话,应给予说明,并且退回处理, 要告诉双方必须一次性补交所有相关的资料。要是没有符合相关的规定,应当给予不予登记的说明、并且要暂缓登记决定,然后在七天内通知有关的申请人。
  
  房产抵押登记都是设定有抵押期限的,大概是一年上下,但是设定的抵押期限只是一个数字,实质上等同于没有设定抵押期限,因为最后的解押是以贷款人出具的解押资料为准,就算超过了抵押期限,而没有取得贷款人的解押手续,也是无法办理解押的。
  
  


·一、婚前房子要怎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房子要怎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子只能在加上配偶名字的情况下才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婚前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租房签完合同毁约咯怎么办?
      租房签完合同毁约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


·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生活中,凡是数额巨大的交易,都应该谨慎对待,以免造成损失时后悔不已,买二手房时亦是如此。然而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往往不够理性,忽略了许多显而易见的问题,以致付出巨大的代价。为了确保利益不受损害,购房者在买二手房前最好对相关知识有所了解。那么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购买二手房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产权是否可靠。 需注意产权证上的名字与房主是否一致,产权的性...


·有多余房屋可通过出租挣取额外收入,不委托中介虽然可省去一笔中
      有多余房屋可通过出租挣取额外收入,不委托中介虽然可省去一笔中间费用,但风险也大很多。承租人可能擅自改造、损毁房屋或违法使用,造成事故和麻烦,也可能拖欠房租、非法转租获得差价,转租只有承租人同意且转租价格不得高于原租金才是合法的,遇到此情况可走法律途径。签订详细的租房协议可留作诉讼时的证据。以下是两种简单租房协议范本: 简单租房协议范本 一、范本一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
      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迟延支付房款可以解除合同吗 按规定,你要是太迟支付房款,卖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行使该权利: 1、首先就是你一方迟延履行债务。 2、你迟延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换句话说就是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交易不能达成了。 3、在经过卖家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你还是没有履行付款义务。 不过 ,实际中通常只要你延迟付房款时,满足这几个主要条件,卖家那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了。 【法...


·拆迁分的房子现在我跟我老婆要离婚我们的房子怎么分?
      拆迁分的房子现在我跟我老婆要离婚我们的房子怎么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一、违章建筑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力吗?
      一、违章建筑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力吗? 违章建筑房屋租赁合同不具有效力,具体的理由如下: 1、《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属于违法建筑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结婚之前买的房子需要公证吗
      结婚之前买的房子需要公证吗在结婚之前买房子的,不是必须要办公证。婚前房产公证,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结婚登记前,对房产进行公证。公证是我国的一项法律制度,公证的效力可以对所有的利害关系人产生约束,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直接使用。特别是对于涉及金额较大的财产就有必要进行婚前房产公证,因为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说不清楚的房产就要算作共同财产参与分割。因此婚前的房产公证是很重要的。二、婚前房产不需要公证的情况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


·分割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分割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一、分割房产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公证书只是一种证明文书,证明其本身是没有期限的。 但其公证的内容可能有期限。内容具体有没有期限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9条、40条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二、房产分割协议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


·一套房子落多个户口,有什么风险?
      一套房子落多个户口,有什么风险? 首先,一套房子下面落多个户口,与我国政策(包括各地地方政策)相悖。尽管当前没有明确的指导文件解决这个矛盾,但是就目前来看,有些风险还是显而易见的。 1、对买方: 1)风险——买方孩子不能 购买有资源的房子,很大的原因就是想通过,获得资格。如果卖方有子女的占用,买方的孩子是不能的。 2)拆迁风险—— 户口也可能分一杯羹 不同时期,不同地区,拆迁政策不同。如果拆迁补偿属于人,那么就等同于自己的房...


·贷款引发的房产纠纷应该怎样处理?
      贷款引发的房产纠纷主要是因房产所产生的相关的法律关系,同时贷款购房纠纷也是合同纠纷的一种,法律对该纠纷进行了规定,同时也规定了处理方法,当纠纷发生时双方依据合同的相关规定来确定法律责任,已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针对这一房产纠纷的处理和涉及法律做了整理。 一、按揭贷款引发的房产纠纷的处理方法 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商品房是现在商品房交易市场上最主要的付款方式之一,从而在购房人、开发商及按揭银行之间形成了不同的法律关系。一般而言,在购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