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是何时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是何时离婚协议,是指在协商后,由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的监护和探视权、抚养费等签订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经民政局批准后生效。这是离婚需要的手续的要求之一。根据《婚姻法》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如果没有协商一致,则 民政局不予受理。我国《合同法》对离婚协议的规定因其身份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是,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离婚协议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成立。因此,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成立。但是,成立并不意味着立即生效。这是因为协议的内容是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的,如果婚姻尚未解除,协议无法执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双方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是需要携带的材料之一。因此,离婚协议只能在双方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相关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而不是在签字后立即生效。二、签了离婚协议后能后悔吗?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不停情况来分析。离婚协议生效前,你可以反;离婚协议生效后,应当严格按照协议执行,特殊情况除外。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提交的“协议”,这是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生效的协议,而不是在协商离婚事宜过程中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前,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为附条件协议。不离婚,协议就不生效。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分割离婚财产的充分、全面的依据,只能作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参考。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近亲多少代不能结婚
      《婚姻法》中禁止一定亲属关系的男女结婚,那么近亲多少代不能结婚呢?可能很多人都想了解这方面的知识。近亲结婚对后代的影响是很大的,因此才有必要禁止近亲结婚。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近亲多少代不能结婚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


·一,生活困难可以减少抚养费吗?
      一,生活困难可以减少抚养费吗? 可以的。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依法支付抚养费。 实践中,如果离婚后经济收入明显下降,自身生活困难的,可以与另一方协商减少费用或者延期支付;对方不同意的,双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决定。 二,法律依据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


·分居后产生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那分居后产生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分割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居时的收入也会进行分割,那分居时的收入如何分割?我们将对这两个问题做详细解答。一、分居后产生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后,虽说不在一起过夫妻生活,实际上双方也都没有行使和履行夫妻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双方仍是合法夫妻,分居的期间不论是长是短,依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民法典》(2021.1....


·离婚要负担多少子女抚养费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这种义务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那实践中,离婚要负担多少子女抚养费呢?要是你在这方面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要负担多少子女抚养费 《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


·有三个孩子离婚怎么给抚养费
      一、有三个孩子离婚怎么给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


·孩子的压岁钱算夫妻财产吗
      孩子的压岁钱算夫妻财产吗 一、孩子的压岁钱算夫妻财产吗? 不算,孩子的压岁钱是长辈赠与给孩子的财产,是归孩子所有的,父母只能暂时替孩子保管压岁钱,所以压岁钱并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离婚后争回孩子抚养权需要注意什么?
      离婚后争回孩子抚养权需要注意什么?离婚后争回孩子抚养权需要注意收集对方不适于获得孩子抚养权,有其它陋习,酗酒,赌博、吸毒等的证据,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农村抚养费法律规定
      农村抚养费法律规定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形成抚养关系有什么条件
      形成抚养关系有什么条件1、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2、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3、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经济上、生活上以及精神上给予照料、教育、管教和保护,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双重帮助。4、抚养的时间达到一定期限,关于最低抚育期理论上有不同观点,但一般认为不低于三年。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双方才有可能形成抚养关系。二、抚养义务的范围包括哪些(一)这里的扶养关系是广义的概念,包括了我国民法典中的赡养、抚养、扶养三种法律关系...


·怎样确定继子的抚养关系?
       众所周知,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双方互享继承权。其中一方需要承担抚养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需要对继父母承担赡养的义务。那么法律上如何规定抚养关系的?怎样确定继子的抚养关系呢?下面一起跟我们具体了解一下吧! 《婚姻法》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直接关系到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 法律对什么情形下可以认定“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离婚财产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财产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