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夫妻以结婚为目的购置婚房 婚房分手后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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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夫妻以结婚为目的购置婚房 婚房分手后如何处置?
?(一)一方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分手后,如何分割?
若一方全款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毋庸置疑为产权登记一方个人财产。若为贷款购房,准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分手后,另一方可向产权登记方主张返还还贷部分的本息以及对应比例的增值部分。
(二)一方出资,产权登记在对方名下,分手后,如何分割?
若一方全款出资,产权登记在对方名下,这种情形房产归属存在一定争议,目前也有不同的观点。例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16年出台《关于恋爱期间购房处理等婚姻家庭案件若干争议问题指导意见》一、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购房,一方支付全部首付款,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并以另一方名义办理贷款。后双方未结婚即分手,如何分割该房屋?倾向意见认为,根据案件查明事实,可以确认尽管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恋爱双方有以结婚为目的共同购房的意思表示的,宜认定为共同财产,并根据双方的贡献大小对房产进行分割。
(三)双方共同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分手后,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因此,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出资购置婚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双方共同负有还贷义务,应明确约定是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未约定按份共有,按共同共有形式进行分割。
(四)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分手后,如何分割?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归出资方子女一人所有。
(五)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对方名下,分手后,如何分割?
此种情形,房屋产权归登记一方所有,登记一方负有还贷义务。出资方父母应保存好付款记录等,可主张返还购房款。
(六)产权登记在父母及准夫妻双方名下,分手后,如何分割?
此种情形,房屋产权登记应明确按份共有比例或共同共有,各方均负有还贷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因此,各方应在不动产登记时,按照出资比例做好财产份额登记,以保障后续分割的合法权益。
综合上述来看,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在房价肆意飙涨的环境下,登记为主原则,房产证上要加上自己的名字,才能保障自己对房产本身的所有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在审理同居关系纠纷时,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有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因此准夫妻双方在共同出资购置婚房的情形下,要注意利用协议形式明确出资比例,在无法完成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主张按出资比例分割房屋更为公平合理。
·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调整主城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
(二)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农村房屋补偿按附件所列标准执行。
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
·领证之后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领证之后买房是共同财产吗
领取结婚证那一刻起,两位就是夫妻,自此买房,只要房产证是夫妻一方名字,或两位名字,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住房都是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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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基准利率是多少?
房屋买卖基准利率是多少?
2018年的利率还是跟13年一样,没什么太大变化,只是在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普遍上浮10%以上,最高上浮30%。而二手房,即便是首套房,上浮利率也普遍在20%以上。
二、房贷款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
这是最为普遍,也是大部分银行长期推荐的方式。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举例...
·房产评估费谁付?
房产评估费谁付?
房产评估费由主张的一方先交纳,达成协议的双方协商负担,判决案件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具体情况,一是各半承担,二是由败诉方承担。
二、房产评估过程
1、获取估价业务
获取估价业务是指获取房地产估价业务,这是房地产估价的先决条件。
2、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无论从何种途径获取房地产估价业务,估价方与委托估价方一般都有一个业务接洽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估价方要就估价的基本事项以及估价收费问题与委托估价方沟通和协商,予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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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有些房屋会被法院通过法律规定的途径对外进行拍卖,也就是价高者得,可即便是由权威的法院来拍卖的房屋,有时也会发生纠纷,为此,一些购房者顾虑重重。那从法律的角度看,能否购买法院拍卖的房产?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能否购买法院拍卖的房产
1、无产权证房能否拍卖:现实生活中,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买卖大量存在,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这是强制性规范。但从立法目的看,该...
·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
(一)、税类:
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
(一)、税类:
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很多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依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要不要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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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由于买受人可以现场勘查,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面积误差的问题比较少,但是期房建成后的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经常发生误差问题,很多时候面积误差还比较大,这严重影响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对于买受人而言,该如何解决房屋面积误差大的问题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解决房屋面积误差大的问题
(一)在一个较小的误差范围内(如正负1%以内),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相符,买卖双方不再对有关差价进行结算。
(二)在一个合理的,买方能接受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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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并不是在签订后,立即生效,而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把离婚协议备案在民政部门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即生效时间是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离婚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因履行该协议发生纠纷而到法院诉讼的,经法院审理判决的,原离婚协议即失去了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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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是房屋租赁关系确认的重要书面形式的协议,在实际的租赁关系的进行中,如果出现了一些变数,需要终止租赁关系的话,此时就需要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解除,那么问题就来了: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解除呢?为了帮助您解决疑问,下面,将为您作详细的解答。
一、解除房屋租凭合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解除条件有约定和法律规定两种,解除的方式有双方协商解除和一方申请解除。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分为:
(一)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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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支付的房屋定金可以退么?已经支付的房屋定金不一定可以退,具体可退、不可退的情形如下:(一)定金不能返还的情况如购房者未能按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地点去签约或者购房者在正式签约时更改认购书中已确认的如价格、面积、户型等主要条款导致无法签约,则被视为违约,其所交纳之定金将不予返还。(二)定金应该返还的情况具体如下: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2.果开发商未取...
·买房子付首付正常付多少
买房子付首付正常付多少
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
根据规定,一般的首付是百分之三十,也是就是说如果您是贷款买房的,百分之三十的首付是不能够贷款的,必须邀您自己用现金承担,其余的百分之七十,才能够用贷款支付,如果您手上有多余的闲钱,也可以首付多一点,以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