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质量监控的内容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1.质量目标和质量承诺质量目标: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质量承诺:我方在此郑重承诺,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保证达到合同要求。质量管理上,“以一流的技术管理,创一流的工程质量”,力求技术创新,管理到位,始终保持工程质量处于可控状态,要求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100%,并要抓一次合格,一次成优。分项工程得分在90分以上。从而使单位工程达到合格以上标准。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我方拟组建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选用高素质的技术干部、管理人员和劳动工人,为工程质量提供人员保证,并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各种奖罚措施,加强质量创优教育,增强全员的质量意识。项目经理部设以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为主要成员的质量检查组和质量自检系统,设专人负责质量检查。工程部设兼职质量检查员,配合质检科完善各级技术管理责任和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制度。中心试验室负责对各种材料采购进货的质量检验,各种配合比的试验监控,混凝土强度检测,成品检验,试验室保证配齐工地试验所需的试验器材,并选择具有相应专业知识,丰富经验及资历的试验人员。2.各人员职责项目经理职责:代表我方履行对业主的工程承包合同,执行我方的质量方针,实现工程质量目标;负责本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负责项目的组织分工,明确人员职责,建立恰当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参与项目建设所有职工的积极性。项目部总工程师职责:参加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编制及修改工作;负责项目质量规划中有关技术工作的安排;负责图册、文件、资料、分配签发、保管及日常管理;负责组织本项目各种质量纪录的填写、收集、汇总工作。项目部其他人员的职责:配合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做好各种质量保证工作,严格各种质量管理措施,确保达到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3.质量管理制度强化监理意识,严格执行工序交接制度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建立自检、互检、专检和抽检制度,即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质量自检系统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自检,质量互检组进行互检,质量检查组专检,达到标准后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验收,做出质量鉴定,完全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技术负责人进行巡回检查。建筑工程质量监控的内容是什么?我方将严格按照国际有关的质量体系认证进行施工,工程开工后按照国际有关质量体系及我方的《程序文件》。制定本工程项目质量计划,用于指导本工程的质量管理。严格按国际有关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实施,组织全体参战员工认真学习质量保证体系文件,使大家掌握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内容和各个要素的含意。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运行质量保证体系,结合本合同段的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依据我方施工能力及标准中的全部要求和规定,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工程质量计划》和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使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在有序规范的质量控制之中。
  
  
  


·索要工资打官司要多久
      索要工资打官司要多久众所周知,拖欠工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当出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有的劳动者选择用法律的武器来讨要工资,但是他们对于要工资打官司要多久的问题没有一个准确的认识,今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索要工资打官司要多久索要工资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需要经历起诉、立案、提交答辩状、开庭审理、法院调解,宣布判决结果、上诉、二审等程序。其中,还有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等特...


·试用期一个月辞职有工资吗?
      试用期一个月辞职有工资吗,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管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必须如实发放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有拖欠不给,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诉讼申请,要求用人单位如实发放工资,如果是公司辞退员工。应当发放工资。 一、试用期一个月辞职有工资吗? 试用期不到一个月有工资。 如果企业不给当事人结清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书面告知单位。 法律没有规定几天内辞职或被辞退可以不给钱;试用期...


·一、工伤职工护理人员误工费是多少?
      一、工伤职工护理人员误工费是多少?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本文主要针对农民工没合同如何讨薪这一问题以与之相关联的一系列
      本文主要针对农民工没合同如何讨薪这一问题以与之相关联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进行阐述。农民工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怎样可以讨回自己的薪水呢?农民工打工的时候,要学会保留用人单位给你发放的有关薪酬方面的资料信息。以下为网站我们为您作详细的讲解。 一、农民工没签劳动合同讨薪的取证方法 农民工跟着包工头出来干活,最好能写一个书面字据。即使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也要让包工头写个字据,让他把每月(天)给多少钱、工期多长等内容写下来。如果包工头连这个也不愿意...


·前公司倒闭拖欠工资怎么办 一、前公司倒闭拖欠工资怎么办?
      前公司倒闭拖欠工资怎么办 一、前公司倒闭拖欠工资怎么办?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二、公司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


·发生工伤导致死亡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其亲属可以获得赔偿,那
      发生工伤导致死亡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其亲属可以获得赔偿,那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工伤死亡赔偿多少钱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关于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集资员工有罪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非法集资行为主要存在于商业活动中,这是因为很多人在从事商业活动的时候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通过一些违法的手段进行筹集,现实生活中,非法集资案件中,有存在员工参与其中,那么,很多人都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集资员工有罪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集资员工有罪么? 这种情况涉嫌非法集资罪,而且数额巨大。根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非法吸...


·单位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吗
      岗位的变更可能会影响劳动者的工作量、工资等,事实上,它亦属于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用人单位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吗?此外,在实践中,员工何时能解除劳动合同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单位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吗 一般情况下的岗位变更应依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某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劳动者同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情况除...


·公司遣散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遣散员工怎么赔偿?劳动合同的签署除了能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还可以在将来作为获取遣散费的凭证。由于公司的运营或其他方面问题的存在,职工被遣散属于正常现象,但被遣散的职工有权获得相应的遣散费。那么公司遣散员工怎么赔偿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以供您了解。一、公司遣散员工的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工伤认定的参保证明怎么开具
      一、工伤认定的参保证明怎么开具? 办理凭证 (一)参保单位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参保证明 1、单位介绍信 2、本单位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按参保人员姓氏拼音字母先后排序) 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二)参保人员办理本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 3、填写《办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申请表》 受...


·职工申请工伤鉴定材料包括什么
      职工申请工伤鉴定材料包括什么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二、去办理办理工伤鉴定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职业病鉴定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三、怎么申请工伤鉴定在材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