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人没有借条可以提起上诉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借款人没有借条可以提起上诉吗?如确已发生借贷关系,但没有欠条,仍然可以起诉。一般来讲,起诉只需要满足起诉条件就可以了,借条作为其中的证据,是不影响起诉的,但是可能对最后的判决产生影响。想要自己的主张得到法院支持,必须提供充分、必要的证据,否则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二、欠款不还起诉流程(一)借款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二)只是借钱不还的,可持借条向管辖权法院申请支付令给付,支付令即限期15日内给付的命令,否则可能起动执行程序或是债权人可申请执行。不获批支付令申请的,就得起诉主张给付。(三)支付令申请费,标的不超1万元的约为20元,1~10万元部分收取80~830元;诉讼费标的不超1万元的50元,1~10万元部分收取250~2500元。三、欠款不还起诉时限(一)现行《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三)《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四)《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为了保险期间,借款给别人的时候最好是签订欠条,规定借款的金额、利息以及还款日期等基本信息。如果借款人在没有受到借条的情况下遇到欠款人欠款不还这一情况,可以依法提起上诉,同时准备交易时的记录作为证据,在法律审判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撤诉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案件原告可向法庭提交撤诉申请书,撤回起诉。撤诉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公民,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基本身份事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全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案由:应写明申请人撤诉申请所指向的原诉讼的案由、时间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按撤诉处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


·离婚时双方债务怎么算?
      离婚时双方债务怎么算??离婚时双方债务的计算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划分平均计算,首先是尊重当事人的合法真实意愿来进行决定,如果双方争执不休不能够达成一个统一的决定的话,那么此时就需要运用到法律的判决了,这样的一种计算法定规定是债务共同承担的。双方对债务无异议,且一方主动承担全部债务并放弃其他财产分割。这种情况下,主动承担债务的当事人有的是自身存在过错,想尽快解除婚姻关系,以金钱来赔偿感情上所欠的债务;但有的却是将债务转移到一方身上,假借离婚来...


·遇到欠钱不还玩失踪的人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玩失踪的人怎么办? 一、遇到欠钱不还玩失踪的人怎么办? 1、如果他是假失踪 那就拿着借条直接去起诉。法院会做缺席判决,判你赢,然后你就可以拿着判决书去申请强制执行了! 2、如果他是真失踪? 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欠款人为失踪人,由他的财产代管人从其财产中来支付。如果代管人拒绝,就起诉由法院来强制执行!(起诉的条件及方法我另一篇文章有详细信息) 二、《民法通则》规定: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


·欠钱不还只有银行流水怎么办?
      欠钱不还只有银行流水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只有银行流水怎么办? 有转账记录即可,原告仅凭转账记录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除非被告应证明该笔转账不是借款。 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二、起诉需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


·合伙企业法人对外借贷可以吗?
      合伙企业法人对外借贷可以吗?资金拆借是一种临时调剂性借贷业务,是缺头寸的向多头寸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拆借资金。那么针对合伙企业法人借贷有哪些规定呢?关合伙企业法人对外借贷的禁止性规定的内容是什么?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合伙企业法人对外借贷可以吗? 一、我国《公司法》第60条第1款规定: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董事、经理……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的,责令退还公司资金,由公司给予处分,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可...


·借款人不还钱如何打官司要债
      借款人不还钱如何打官司要债 一、借款人不还钱如何打官司要债 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要打官司的,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因为它是以公诉人的身份提出的,所以也叫公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犯罪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


·根据合同约定计算的违约金比应付货款还高怎么办?
      根据合同约定计算的违约金比应付货款还高怎么办? 一、根据合同约定计算的违约金比应付货款还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给出了精准的答案。该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


·付款条件能否作为合同生效条件?
      付款条件能否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但根据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本案中,买方在合同签订后,迟迟不付款,造成合同无法生效,可以视为合同已生效。因此,以付款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完全可以的。二、《民法典》关于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规定哪些?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


·欠钱不还到期没有能力怎么办?
      欠钱不还到期没有能力怎么办?《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罚款和罚金行政制裁有什么区别?
      罚款和罚金行政制裁有什么区别? 一、罚款和罚金行政制裁有什么区别? 罚款和罚金行政制裁的区别在于: 1、性质不同: 罚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以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的金钱为内容,是人民法院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财产权利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司法罚款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目的是制裁妨害诉讼的行为,防止妨害诉讼行为的再次发生。 行政罚...


·借条债权转让书是什么意思?
      借条债权转让书是什么意思?借条债权转让书是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其中,馈权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给第三人。债权既然为民法上权利的一种类型,根据债权侵权行为三要件说,债权侵权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