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到什么地方去解决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医疗事故到什么地方去解决可以向卫生局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不过要注意,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医院误诊免责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1、属于医疗意外的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4、患者一方的过错基于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这两个方面来确定其双方的法律责任。医生误诊的情况下,可以包括使用药剂错误等情况,可能对患者造成一定的损伤,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特别是涉及到造成患者死亡等情况的,可以还需要追究医生的刑事责任,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医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和解协议和调解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应当认定其法律效力,但是协议对法院审理案件不具有约束力,不能产生、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当事人诉权的法律效力,因此达成和解和调解协议也是可以提起诉讼的。
  
  
  


·法律上国家医保具体是什么
      法律上国家医保具体是什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体现国家社会保险的强制特征和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不仅可以扩大医疗保险资金的来源,更重要的是明确了单位和职...


·卫生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卫生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老百姓到医院看病的时候,如果遇到误诊的情况,可能导致医患纠纷,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卫生局申请调解。第三方机构调解是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手段之一,可以为双方节约时间和精力。那么,卫生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卫生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调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医疗纠纷的调解。就我国的情况而言,卫生行政机关在医疗纠纷调解中占据着核心地位,《医疗...


·医疗纠纷调解有哪些
      医疗纠纷调解有哪些技巧?在第三方的主持劝说下,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可以就相关医疗纠纷作出调解处理。但是在进行医疗纠纷调解的时候也有一些的技巧的。究竟这些技巧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1、主持调解的组织要特殊因为患方在医疗纠纷中表现有对医方严重的不理解和对抗情绪,如果是患方主动要求帮忙调解的,证明患方相信你会给予支持,你进入调解就有主动权,否则就不然了。若由医方申请律师组织调解,患方也许会认为律师是收费的,...


·南通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
      南通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 在发生一起事故后,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话,不能对赔偿的金额协商一致,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就鉴定的结果确定赔偿的金额是什么了。要申请司法鉴定就应该遵循一定的程序以及规则。但是很多人在遇到事故后并不知道怎么申请医疗纠纷,也不知道南通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鉴定 首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报后,...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内容都有什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内容都有什么(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七)医疗事故等级;(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条中医疗事故技术...


·再次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是什么?
      再次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是什么?一、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 1、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电话等); 2、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3、申请事项; 4、事实和理由; 5、证据材料。 二、医疗事故申请鉴定步骤 1、第一步是要作医疗鉴定的;这是发生和确认医疗事故的主要构成要件;[也就是划分责任的合法的有效证据。] 2、第二步 是要确认该事故属于哪个等级[分四个等级] 3、处理意见应由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4...


·骗取保外就医的后果有哪些
      骗取保外就医的后果有哪些 ?一、骗取保外就医的后果有哪些 保外就医制度保障了监狱里的罪犯接受治疗的权利,是一种制度关怀,这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但同时,保外就医也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中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对于骗取保外就医的罪犯,该《办法》规定,罪犯保外就医期间计入执行刑期,但...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了哪些情形
      医疗责任事故包括了哪些情形现在医疗的环境越来越糟,医患之间的矛盾也十分严重。我们经常听说由于医护人员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医疗事故的发生,这时候就要对医疗事故的类型进行分析,自然包括了多种的情形。那么,医疗责任事故包括了哪些情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


·医疗期的工资计算标准是?
      医疗期的工资计算标准是?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


·医疗过失认定的标准?
      医疗过失认定的标准?赔偿?认定的标准 一是把握医疗过失的内涵。民法对过失的构成采客观标准,以注意义务作为过失的内涵所在。医疗行为的注意义务,来源于法律规定、行业规范与惯例的要求、医患双方的约定等。学者刘心稳总结,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注意义务是医疗事故预见义务、防范义务、避免义务和损害减轻义务的组合,是法定义务、约定义务、职业义务的组合。 二是把握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通说认为,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分为具体标准和抽象标准。法律法规和规章,以...


·医疗纠纷危害有哪些
      医疗纠纷危害有哪些?医疗纠纷危害有哪些?一、对医疗单位的危害(一)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闹事、辱骂、围攻医生、院长、行政人员,砸坏公物,造成医疗秩序混乱,严重影响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危。(二)加重了医务管理部门的工作量调解和处理纠纷既是医务管理部门的正常工作,又是他们的超常工作。发生纠纷后,医务管理部门及其人员要与医疗科室一起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针对纠纷双方的分歧焦点,组织技术鉴定,并向病家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三)增加了医疗单位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