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犯在先著作权所有人应该怎么处理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侵犯在先著作权所有人应该怎么处理?侵犯在先著作权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要求对方对于侵犯著作权所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当然也有可能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具体的构成要件如下所述。1、客体要件。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2、客观要件。侵犯著作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侵犯著作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经国家批准和未经国家批准从事出版、发行活动的单位。依本节第220条之规定,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如误认为他人作品已过保护期而复制发行,或虽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誉等非营利目的的,则不能构成本罪。二、著作权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行为人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违反所得额未达较大或者不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按一般的侵权行为追究其民事责任,而不以侵犯著作权论处。只有当侵权行为违反所得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时才成立犯罪。行为人在客观上虽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主观上不具有营利的目的,不构成犯罪。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但是根据相关规定,只有下列四种侵权行为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发行是指为满足公众合理需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印件。根据本条规定,复制与发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整体行为,应同时具备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如果仅仅具备其中一个方面的则不符合侵犯著作权罪行为特征。当然不同行为人事先通谋而分别实施复制、发行的,属于共同犯罪,仍然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出版是指把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的行为。出版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复制发行。出版者出版图书,一般需要经著作权人授权而取得对作品的专有出版权。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的作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原版、修订版方式制作成图书并予以发行的独占权利。它是一种与著作权有关的重要权益,同样具有排他性,他人不得行使,否则构成侵权。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行为这是一种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著作邻接权的行为。录音录像制作者即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人,由于他们不仅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付出了相当的独创性劳动,对其制作的音像制品也依法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其音像制品的,当然是对其权利的侵犯。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这是一种借他人之名非法牟利的行为。它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主要是署名权),而且必然会影响他人美术作品的销售,从而间接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同时这种行为还欺骗了社会公众,对中国文化市场秩序具有相当的危害,因此应予以惩治。我们国家对于著作权在进行保护的时候,首先是需要认定是否符合著作权保护要件。在确定对方确实存在着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情况之下,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一、民事责任 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 第一,侵权行为使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损害事实是侵权责任的前提。 第二,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行为导致或传便损害事实的发生。 第三,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是由于过错。 第四,行为人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2、民事责任形式 (1)停止侵害。为能够及时制止侵权...


·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多少钱?
      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多少钱 普通商标与注册商标相比,最主要的就是在法律保护方面,对普通商标的保护力度、范围,肯定是没有对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范围大的。而在我国要想成为注册商标,就需要向商标管理局申请进行注册,自然也就离不开收费的问题。那一般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多少钱呢?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商标注册有哪些流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从事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


·专利权的保护方法包括了哪几种
      专利权的保护方法包括了哪几种在专利权被侵权后,专利权人可以采取三种方式保护自己的专利权。1、协商、谈判;2、请求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调解;3、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二、专利保护的范围有哪些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如何确定专利保护的内容,以权利要求书确定的范围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的专利保护权仅在该国...


·著作权法全文最新规定有什么?
      著作权法全文最新规定有什么?著作是人类思维的形象化和客观化的产物,科技不断发展导致著作的形式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这就意味着保护著作的法律也必须增加全新的保护对象以及保护方式。为此我国的著作权法有了新规定,下面跟着我们一起学习著作权法全文最新规定有什么?一、著作权法全文最新规定有什么1、著作权赔偿标准上限提高一倍现行的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而此次公布的《著作权法》修改草案...


·商标法中有关侵权赔偿的条例规定内容是什么
      商标法中有关侵权赔偿的条例规定内容是什么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第十四条: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第十五条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


·申请取得专利权的原则有几个
      申请取得专利权的原则有几个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办理的各种手续,或者以电报、电传、传真、胶片等直接或间接产生印刷、打字或手写文件的通讯手段办理的各种手续均视为未提出,不产生法律效力。2、单一性原则这是指一件专利申请只能限于一项发明创造。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


·抢注他人商标并向权利人发送律师函应如何维权?
      抢注他人商标并向权利人发送律师函应如何维权?商标的权利人也是可以进行起诉处理;我国商标法是以"申请在先"的原则的,因此极其容易发生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的情况;恶意抢注的定义:以获利、干扰等为目的,并且使用不正当手段来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恶意抢注的判定我国商标法针对恶意抢注的判定,主要有但不限于下列情况:①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存在代理或者代表、贸易、合作、地缘(地域)或者其它关...


·代理注册商标公司抢注该怎么办
      代理注册商标公司抢注该怎么办在遇到被代理注册商标公司抢注的情形时,可以按照商标抢注的相关诉讼程序来,首先要将自己委托给代理注册公司的相关文件提交给法院,然后诉讼申请,需要一名律师处理一些专业的事,如果有一些其他的能够表明代理公司抢注的证据,那么还可以避免诉讼浪费的时间。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


·商标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商标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进行商标转让的,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相应的转让合同,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此时涉及的时间可能是6-10个月。至于签订的合同,当事人也应该事先了解清楚商标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做到心中有数,自己的利益才不会受到损害。 一、商标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一、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1)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申请周期不同 发明专利申请周期长达2-3年;而大多数实用新型专利批准时间都在1年以内。 (2)两者技术要求不同 发明专利:强调突破性、独创性、新颖性,是对某一技术方案的突破性升级或创造。你要说明你与现有技术产品方案的不同。 实用新型专利:一般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结合提出新的技术方案,在技术突破和技术水平上处于较低水平,但却有实际实...


·专利侵权诉讼的材料有哪些
      专利侵权诉讼的材料有哪些当事人就专利侵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此时除了要找准管辖法院、书写起诉状外,还要了解清楚专利侵权诉讼的材料有哪些,这里的材料不仅包括证据材料,还包括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材料。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专利侵权诉讼的材料有哪些。 一、专利侵权诉讼的材料有哪些 1、专利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专利权人为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公民的,其授权委托书需在中国公证处进行公证或在其所属国、所属地区进行公证后,再在中国进行认证。2、民事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