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审理中一方重婚法院怎么处理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离婚审理中一方重婚法院怎么处理
  
  一、离婚审理中一方重婚法院怎么处理?
  
  离婚审理中一方重婚法院应该将案件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诉讼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二、重婚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重婚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参考依据,而民事法院没有审理刑事案件的权利,所以,法院只能先移送到公安机关,等公安机关把传唤这种违法犯罪行为调查清楚以后,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一、婚姻当事人婚姻外生子算重婚罪吗?
      一、婚姻当事人婚姻外生子算重婚罪吗 婚外生子并不一定构成重婚,我国刑法规定的重婚行为有特殊的构成要件。 夫妻一方和婚外异性生了孩子并不一定算重婚罪。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是没...


·一、婚姻法抚养问题如何确定?
      一、婚姻法抚养问题如何确定?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继...


·判决婚姻无效和离婚的区别
      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第二,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的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是在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婚姻本身具有违法性。第三,行为的效力和时效不同。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且为当事人生前的法律行为;而宣告婚姻无效则表现为该婚姻自始无效,既可以...


·女方怀孕6个月如何离婚首先
      女方怀孕6个月如何离婚首先,法律明确规定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其次,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想要离婚的,在以下情形中可以提出请求:1、双方对离婚协商一致;2、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1)女方怀孕是在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2)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3)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4)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所以,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主张离婚的,并不...


·国家赔偿诉讼时效超期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国家赔偿诉讼时效超期的法律效果是什么?法律效果是人民法院不一定会支持受害人的诉讼请求。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


·夫妻一方不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一方不抚养费怎么办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1、协商解决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在夫妻离婚时或离婚后,双方可以通过各种联系方式,比如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对孩子抚养费的支付进行协商。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在什...


·法律规定冷暴力属于家暴吗
      冷暴力属于家暴吗201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明确规定:“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在此之前,关于“家庭暴力”的定义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的解释》当中,该《解释》当中对家庭暴力的定义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反家庭暴力法》的...


·离婚法院调查财产需要当事人申请吗?
      离婚法院调查财产需要当事人申请吗?法院调查财产是需要当事人申请的;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财产状况需要当事方自己提供证据证明,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的。但是,也不排除在特定情况下。调查财产这种情况仅仅出现在当事方自己无法查到财产状况的情形。比如,一方知道另一方有存款,但是不知道具体金额对方有不明确提出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对该账户进行调查。如果债务人借款是用于家庭使用,构成其家庭债务的话,即使双方离婚,依然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债务。法院...


·大家肯定都知道监护人
      您肯定都知道监护人,监护人基本上是人人都可以当的或者说在今后的生活中肯定要当的。监护人其实在我们国家的规定当中规定的是并不一定仅仅指的是人,单位也可以作为监护人,单位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其实和人作为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差不多的。那么单位作为监护人被监护人侵权了损害有谁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被监护人侵权造成的损害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被监护人如果自己有财产的,应以他的个人财产赔偿,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 如果单位作为监护...


·丈夫婚后出轨能告重婚吗 一、丈夫婚后出轨能告重婚吗?
      丈夫婚后出轨能告重婚吗 一、丈夫婚后出轨能告重婚吗? 对于婚后出轨不能告重婚,因为出轨不构成重婚,构成重婚的是以下几种情形: (1)有配偶者再次结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且周围群众认为他们是夫妻; (3)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 (4)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以夫妻名义与之同居,且周围邻居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 二、重婚的证据有哪些? 1、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


·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现实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夫妻想要离婚的时候,对于共同财产,此时是需要做出分割的。那么男女在结婚的时候,男方给付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